「三字」工作法,當好案件「守門員」

“三字”工作法,当好案件“守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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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字”工作法,当好案件“守门员”

為進一步提高辦案質量,深化辦案監督,落實司法責任制,日前,我院運用“三字”工作法,認真開展第一季度案件質量評查,當好案件“守門員”。

統一標準,評查理念求“精”

為確保評查工作的規範、專業、權威,我院設立案件質量評查領導小組,具體工作由檢察綜合業務部負責,制定詳細評查方案,明確評查時間、範圍和程序,採用百分制計分法,按照證據採信、事實認定、適用法律、辦案程序、風險評估、文書製作和使用、涉案財物、訴訟權利保障、業務系統操作、落實司法責任制等方面對質量標準進行細化,統一評查工作的尺度,強化評查工作的執行力和操作性。

交叉評查,評查程序求“細”

根據評查方案,從各部門抽調一名 辦案經驗豐富的員額檢察官,組成評查小組,抽取各部門所辦結的2起案件卷宗,分配給評查員進行交叉評查,強調以問題為導向,逐案填寫《案件質量評查表》。交叉評查模式,防止案件“先入為主”,有助於全方位多角度評查,更易於發現問題並提出工作建議,確保案件質量評查結果的客觀公正。

強化整改,評查結果求“實”

為確保案件質量評查實效,對評查發現的問題及時向辦案人員反饋,督促其查找原因、認真整改。對普遍性存在的問題進行分類歸納,通過分析研判,找出問題根源,提出對策建議,切實提升同類案件質量標準,為規範司法提供標尺。同時評查結果也將作為員額檢察官年終業績考評的重要依據,進一步促進員額檢察官深化落實辦案責任制,提升案件辦理的質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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