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監獄黨委委員、紀委書記李清元受到留黨察看一年、撤職處分

日前,經批准,省紀委監委駐省司法廳紀檢監察組對臨汾監獄黨委委員、紀委書記李清元同志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李清元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上的影響,非法收受他人財物並受託給予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財物,為服刑人員違規違法減刑提供幫助,造成不良社會影響。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給予李清元同志留黨察看一年、撤職處分,降為科員級,收繳其違紀所得。

李清元簡歷

李清元,男,漢族,1965年5月生,山西曲沃縣人,大學文化,1985年7月參加工作,1985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2010年11月,任曲沃監獄刑罰執行科科長;2012年6月,任臨汾監獄副監獄長;2014年10月,任臨汾監獄黨委委員、紀委書記。

(駐省司法廳紀檢監察組)

臨汾監獄黨委委員、紀委書記李清元受到留黨察看一年、撤職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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