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眾利益無小事。當前,專項整治漠視侵害群眾利益問題工作正在穩步有力推進。黨紀處分條例第一百一十六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情節較重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
閱讀更多 會寧縣紀委監委 的文章
2019-11-27 05:59:01 會寧縣紀委監委
群眾利益無小事。當前,專項整治漠視侵害群眾利益問題工作正在穩步有力推進。黨紀處分條例第一百一十六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情節較重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
閱讀更多 會寧縣紀委監委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