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提莫會計門法庭宣判:判刑7年,沒收財產,所打賞禮物並未退還

相信在鬥魚的眾位水友對於“會計門”事件可能或多或少都有耳聞,距離“會計門”事件距今也過了一年的時間了。


馮提莫會計門法庭宣判:判刑7年,沒收財產,所打賞禮物並未退還

5月15日,現代快報消息宣佈“會計門”的當事人王某已被宣判,此人鬥魚鬥魚ID見下圖,在一年前如此高等級賬號實屬罕見,並且當時此人出手闊綽,基本上也是到處輸出可以說有著極大的牌面:直播平臺某魚一姐馮提莫直播間打賞第一、第二的土豪粉絲在事發後,此人也一時成為眾矢之的,並且這個賬號到現在也從此成為了歷史。
馮提莫會計門法庭宣判:判刑7年,沒收財產,所打賞禮物並未退還

知名媒體報道稱此人已經因為挪用930萬打賞女主播獲刑7年,對方一分錢沒退;據嫌疑人王某個人描述稱,截至2017年2月中旬,向各個直播平臺一共充值了766,玩直播打賞主播的錢加上自己消費以及借出去的錢共計880萬左右,如此是因為玩直播玩上癮了,等級很高很有面子:這位土豪現實不過是月收入2500的一個會計。馮提莫直播間禮物榜上的前兩個用戶都是這個會計的小號,該會計為馮提莫刷了160萬的禮物,不僅如此,該會計還為其他各類主播刷了共計890萬的禮物。
馮提莫會計門法庭宣判:判刑7年,沒收財產,所打賞禮物並未退還

5月15日下午,法院公開庭審後,作出一審判決:一、被告人王某犯職務侵佔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20萬元。二、責令被告人王某退賠被害單位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人民幣930萬元。
馮提莫會計門法庭宣判:判刑7年,沒收財產,所打賞禮物並未退還

餘思瞳對於該事件,當地媒體揚子晚報也專門找到律師,對於這件事,律師們的看法並不一致(以下為引用)南京市律師協會刑辯委副主任李美佳律師表示,從法律的角度看,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對網絡主播的“打賞”行為,即使金額再大,其本身並沒有問題。對於粉絲用來打賞的資金,主播們不太可能瞭解其是否是違法所得。


從這個層面上講,很難追討已經打賞出去的資金。不過李美佳律師認為,在明知對方是違法所得,主播還與某個特定粉絲達成默契,接受鉅額打賞的,雙方就可能涉嫌“串通”,都應該被追究法律責任。此前也有學者指出,如果粉絲用於“打賞”的錢並不合法,根據《民法通則》及《民法總則》,“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馮提莫會計門法庭宣判:判刑7年,沒收財產,所打賞禮物並未退還

那麼,這種“先天不足”的“打賞”應該認定無效,所涉違法資金,應由有關部門通過法定程序予以追回。而關鍵是,此次案件涉及金額之大,鬥魚如何處理,或許會有無數雙眼睛盯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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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業內人士也表示,很期待此次鬥魚的處理方式,也許會成為類似案件的處理範本。發生這樣的事,女主播們無疑是尷尬的。

虛擬世界裡的打賞,都是實打實的人民幣,照射出真實而複雜的人心。套用一句互聯網語句——“誰知道和你聊天的是人還是一隻狗?”,如今或許該換為,“誰知道給你打賞的是土豪還是會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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