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宜賓市中心支行反洗錢知識連載》之十

《中国人民银行宜宾市中心支行反洗钱知识连载》之十

《中国人民银行宜宾市中心支行反洗钱知识连载》之十

“天網恢恢”洗錢分子終嘗惡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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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洗錢案

“經濟互助會”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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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宜宾市中心支行反洗钱知识连载》之十

從2002年10月開始,張某組織發起10萬元至100萬元數額不等的“經濟互助會”,變相非法吸收存款共計4000多萬元。為隱匿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所獲資金,張某以他人名義購買多處房產及車輛。葉某在明知該項資金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所得情況下,將自己在上海開設的銀行賬戶提供給張某。2007年4月至10月,張某先後將自己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資金1900萬元轉入葉某賬戶,由葉某代為購買上海某高檔別墅。其間,張某將其中的500萬元轉賬給陳某委託其炒股,另將部分資金轉借他人。案發後,為逃避追查,葉某將該銀行賬戶註銷。

2009年12月,張某因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被判有期徒刑7年,並處罰金50萬元;葉某因犯洗錢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並處罰金100萬元。

本案洗錢過程如下圖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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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某以“經濟互助會”為幌子,非法吸收存款4000多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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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某明知張某資金為非法集資所得,將自己銀行賬戶提供給張某洗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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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宜宾市中心支行反洗钱知识连载》之十

葉某代張某購買別墅和委託他人炒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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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宜宾市中心支行反洗钱知识连载》之十

案發後,為了逃避追查,葉某將該賬戶銷戶。

警示

不要偏聽偏信高回報投資幌子,

避免捲入變相非法集資騙局。

預防洗錢 維護金融安全

主辦單位

中國人民銀行宜賓市中心支行

協辦單位

廣州證券宜賓營業部

國盛證券宜賓營業部

華西證券珙縣營業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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