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仙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屆監事會第七次會議決議公告

證券代碼:002746 證券簡稱:仙壇股份 公告編號:2018—051

山東仙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屆監事會第七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山東仙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三屆監事會第七次會議通知於2018年9月2日以電話及書面方式送達全體監事,會議於2018年9月13日以現場表決方式召開。本次會議應出席監事3人,實際出席監事3人,會議由監事吳大志先生主持。本次會議的召集、召開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會議以現場表決方式審議並通過如下決議:

一、審議通過《關於選舉公司第三屆監事會主席的議案》

會議一致同意選舉吳大志先生(簡歷見附件)為公司第三屆監事會主席,任期自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屆監事會屆滿之日止。

表決結果: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備查文件:

1、《山東仙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屆監事會第七次會議決議》

2、深圳證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東仙壇股份有限公司

監事會

2018年9月14日

附件:股東代表監事候選人吳大志先生簡歷:

吳大志先生:1982年2月出生,中國國籍,中共黨員,畢業於河海大學人力資源管理專業(本科)、行政管理專業(碩士研究生)。曾任山東信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資源部經理、人力資源總監兼文化總監和羅欣藥業集團有限公司人力資源部經理,2018年8月加入山東仙壇股份有限公司,現任公司人文總監。

吳大志先生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與本公司或本公司的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實際控制人之間均不存在關聯關係,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條規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國證監會採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未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認定為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最近三年內未受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最近三年內未受到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或者三次以上通報批評;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者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等情況。公司已在最高人民法院網查詢,該股東代表監事候選人不屬於失信被執行人。

證券代碼:002746 證券簡稱:仙壇股份 公告編號:2018-052

山東仙壇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重要提示

1、公司已於2018年8月28日在《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和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刊登了《關於召開公司2018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的通知》。

2、本次股東大會無新增、變更、否決提案的情況。

3、本次股東大會不涉及變更前次股東大會決議的情況。

二、會議召開情況

1.股東大會屆次:2018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

2、會議召集人:公司董事會

2018年8月26日召開的第三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審議通過《關於召開公司2018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的議案》,同意召開本次大會。

3、會議的召集、召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公司章程》等規定。

(1)現場會議召開時間:2018年9月13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網絡投票時間:2018年9月12日-2018年9月13日。其中,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進行網絡投票的具體時間為2018年9月13日9:30-11:30,13:00-15:00;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互聯網投票系統進行網絡投票的具體時間為2018年9月12日15:00至2018年9月13日15:00的任意時間。

5、現場會議召開地點:山東省煙臺市牟平工業園區(城東)公司會議室

6、會議主持人:董事長王壽純先生

三、會議出席情況

1、股東出席的總體情況:

通過現場和網絡投票的股東5人,代表股份174,333,730股,占上市公司總股份的56.3953%。

其中:通過現場投票的股東4人,代表股份174,223,130股,占上市公司總股份的56.3595%。

通過網絡投票的股東1人,代表股份110,600股,占上市公司總股份的0.0358%。

2、中小投資者出席的總體情況:

通過現場和網絡投票的股東3人,代表股份3,657,130股,占上市公司總股份的1.1830%。

其中:通過現場投票的股東2人,代表股份3,546,530股,占上市公司總股份的1.1473%。

中小投資者,是指除以下股東之外的公司其他股東:公司實際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動人;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3、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上海市錦天城律師事務所律師出席/列席了本次會議。

四、議案審議和表決情況

1、審議通過《關於選舉公司股東代表監事候選人的議案》

同意174,333,730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對0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000%;棄權0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資者表決情況:

同意3,657,130股,佔出席會議中小投資者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對0股,佔出席會議中小投資者所持股份的0.0000%;棄權0股,佔出席會議中小投資者所持股份的0.0000%。

五、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

上海市錦天城律師事務所楊依見律師、高倩律師為本次股東大會出具法律意見書,結論意見為:公司2018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的召集和召開程序、召集人資格、出席會議人員資格、會議表決程序及表決結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等法律、法規、規章和其他規範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本次股東大會通過的決議均合法有效。

六、備查文件:

1、經出席會議董事簽字確認的《山東仙壇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 ;

2、上海市錦天城律師事務所出具的《上海市錦天城律師事務所關於山東仙壇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法律意見書》 。

董事會

2018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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