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丨扫黑除恶务必毁“伞”!截止9月13日山东查处“保护伞”问题221件

根据中央扫黑除恶第5督导组与山东省委第1次对接会的精神,按照开展扫黑除恶“山东战役”实施方案要求,今天上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召开,介绍近期特别是中央扫黑除恶第五督导组入驻山东后,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强化扫黑除恶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开展情况。

权威发布丨扫黑除恶务必毁“伞”!截止9月13日山东查处“保护伞”问题221件

权威发布丨扫黑除恶务必毁“伞”!截止9月13日山东查处“保护伞”问题221件

权威发布丨扫黑除恶务必毁“伞”!截止9月13日山东查处“保护伞”问题221件

据介绍,纪检监察机关承担着严厉打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的重要职责。今年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有案必查、一查到底、绝不姑息,截至8月30日,共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559件764人。其中“保护伞”164件266人。中央督导组进驻山东以来,纪检监察机关持续加大工作力度,截止9月13日,新增查处118起149人,其中“保护伞”案件57起74人。

畅通协作机制

形成工作合力

与政法机关、信访部门共同建立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双向移送制度和查办结果反馈机制,纪检监察机关和政法机关办理案件时发现涉及对方管辖的问题线索,明确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移交。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对过去两年侦破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逐案过筛,全面梳理排查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特别是“保护伞”问题线索,共筛查案件4956件、涉及13091名犯罪嫌疑人,累计梳理发现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328件、涉及441人,已立案160件、涉及203人。

权威发布丨扫黑除恶务必毁“伞”!截止9月13日山东查处“保护伞”问题221件

创新方式方法

注重以案治本

省纪委监委注重把维护基层政治安全和政权安全作为第一要务,严肃查处把持基层政权的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创新方式方法。针对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错综复杂、“保护伞”盘根错节,同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办会阻力大等问题,为了扫得彻底、打得深入,实行对重点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和“保护伞”提级直办、一线督办、异地办案和交叉办案。要求对公安机关定性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一律由市级纪委监委直接调查处理,对每一个案件都要组成工作专班,深挖细查背后的“保护伞”;对定性为恶势力犯罪集团的,由县级纪委监委直接调查处理,重要案件市级纪委直查。注重以案治本。选取矿产资源、交通物流、建筑工程、商贸市场等重点领域主动出击,找准突破口深挖细查,严肃查处一批系统性的串案窝案,进而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治理。

加大案件查办力度

强化监督检查

下一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将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履行好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的主体责任。特别是对督导期间中央督导组交办的问题线索认真组织核查,抽调精干力量,全力以赴,力争扎实查处一批有影响的案件。省纪委监委将对全省专项斗争以来公安机关在侦的所有黑社会性质犯罪案件,逐案深入一线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各市纪委深挖细查“保护伞”。

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履行好督促落实的监督责任。省纪委监委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重点查处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和工作推动不力三方面问题,下一步,将在前期工作基础上,重点了解各级党委、政府、相关成员单位和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的履职情况,督促推动各级各部门切实把扫黑除恶主体责任牢牢扛在肩上、抓在手上。特别是结合督导发现的问题,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强化以案治本,做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

省纪委监委近期将再选取一批典型案例,予以公开通报曝光。督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定期选取典型案例通报曝光,扩大警示效应和震慑氛围,增强人民群众信心。对查处的典型案件深入剖析,对暴露出的制度漏洞、选人用人漏洞、体制机制问题、政治生态问题等,督促党委和有关部门开展综合治理。

(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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