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两00后驾驶无牌无证车被扣,竟敢翻墙开走车辆?

两男子因违规驾驶,摩托车被公安机关暂扣,谁知他们竟然自作聪明,翻墙到停车场开走被扣车……他们这样做,后果是什么呢?

案情回顾:2018年4月25日,今年刚满18岁的黄某、唐某在驾驶两台无行驶证、无悬挂车牌的摩托车时,被公安机关暂扣车辆。想到车辆被扣了,还要缴纳罚款,两人心中很是着急。为了躲避交警处罚,黄某、唐某计划偷回被扣摩托车。次日,黄某、唐某通过GPS定位查找到车辆暂扣地点位于佛山市禅城区某交通拯救公司停车场后,两人于早上7时许翻越围栏潜入停车场,各自驾驶被暂扣的摩托车至停车场大门。正当黄某、唐某准备驾车驶出门外时,却发现保安人员正在用绳子拉紧铁门,但两人仍不顾一切直接撞倒铁门后逃离。经鉴定,涉案两辆摩托车价值共计人民币16082元。2018年5月2日,民警在佛山市顺德区某出租屋内抓获黄某、唐某,并于上述出租屋楼下查获涉案两辆摩托车。

法院判决:禅城法院经审理认为,黄某、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公然夺取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6082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夺罪。在归案后,两人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辩护人以黄某、唐某作案时刚满18岁、心理尚未真正成熟,并没有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主观恶性小、社会危害性不大等为由,请求对两被告人从轻处罚,法院予以采纳。

最终,禅城法院依法判决黄某、唐某犯抢夺罪,分别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佛山两00后驾驶无牌无证车被扣,竟敢翻墙开走车辆?

法官说法:宣判后,可能让人感到不解的是,黄某、唐某明明开走的是“自己的车”,怎么就构成抢夺罪了呢?在本案中,黄某、唐某驾驶了两台无行驶证、无车牌的车辆,属于交通违法行为。虽然两台车辆的所有权属于自己,但在被公安机关暂扣后,车辆的所有权因执法机关的查扣行为而受到限制,此时涉案车辆的所有权并非是属于自己。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者运输中的私人财产,以公共财产论。”此时,案中两人公然抢夺车辆的行为,已经触犯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法官表示,抢夺公共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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