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擔心,70年後房屋產權還是你的!


別擔心,70年後房屋產權還是你的!


房子,一直以來在人們心中都佔據著及其重要的位置,它代表著穩定、財富、傳承。凡是和房子扯上關係的,都是大事。近期,讓老百姓倍感擔憂的就是這房子的所有權問題。

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滿自動續期

我們都知道,我國土地所有權歸國家所有,建在土地上的房屋,居民購買後才擁有對房屋的所有權。也就是說,老百姓在購房後,擁有的是土地的使用權和房屋的所有權。

根據我國2007年起實施的物權法,房屋所有權作為私有財產權的一種,具有永久的有效期,而土地使用權卻有使用期限的限制。土地使用權在出讓時根據開發類型分為不同的使用年限,住宅用地權屬年限最高為70年,工業用建築用地和綜合類用地最高為50年,商用建築用地最高為40年。

由此,有限的土地使用權和無限的房屋所有權之間的矛盾就顯現出來了。


別擔心,70年後房屋產權還是你的!


老鐵

老王,我們房子的土地使用權就要到期了,到時候可怎麼辦吶……

老王

老鐵,房屋所有權這輩子都是我們的,難道他還能把腳底下的地皮抽走不成?


別擔心,70年後房屋產權還是你的!


於是,就有了這樣一則新聞——2018年8月27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首次審議民法典各分編草案。草案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續期費用的繳納或者減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續期費用或與房產稅相結合

關於續期費用,法律法規還沒有做出明確的規定,但有專家表示,目前也有可能與房地產稅結合,通過繳納房地產稅的方式,實現住宅用地使用權70年期滿後續期的銜接安排。

房地產稅被定義為財產稅,也就是隻能對個人財產徵稅。而在土地使用權和所有權分離的情況下,一旦土地使用權到期,就失去了徵收房地產稅的前提。土地使用權期滿自動續期一方面為房地產稅的橫空出世提供了法律方面的可行性,另一方面也相當於一針鎮定劑,穩定了人們的長遠預期。

住宅用地使用權期滿自動續期涉及到修改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或者物權法的問題,過程複雜繁瑣,續期費用與房地產稅相結合也是專家在考慮了多種可能性之後做出的保守推測,續期費用的徵收或者減免到底如何實施,還需等國務院正式提出修改有關法律的議案後,才能得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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