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國家清潔能源示範省,未來三年浙江要這麼幹

建设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未来三年浙江要这么干

為進一步落實清潔能源示範省建設各項目標任務,加快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推動新舊動能轉換,促進高質量發展,在第一階段(2016年-2017年)建設目標基本完成的基礎上,8月21日,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浙江省建設國家清潔能源示範省行動計劃(2018-2020年)》(浙政辦發〔2018〕85號)。

建设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未来三年浙江要这么干

建設目標

到2020年,基本建成國家清潔能源示範省,能源清潔化水平基本達到國際先進水平,實現“雙控三升三降”目標,即能源消費總量和能源消費強度得到有效控制,清潔能源消費佔能源消費總量比重、電力消費佔終端能源消費比重、城鄉居民天然氣覆蓋率顯著上升,煤炭消費總量、碳排放強度、主要汙染物排放水平明顯下降。

重點任務

深入推進能源消費革命

嚴格控制能源消費總量。實行用能預算化管理、新上高耗能項目用能等量置換或減量置換制度,優先安排關係國計民生、戰略性新興產業等項目。

實施煤炭消費減量替代行動。加大低效火電、熱電機組改造關停力度,深化燃煤鍋爐淘汰改造。

提升清潔能源利用水平。穩步推進“油改氣”“煤改氣”,到2020年天然氣消費量達到160億立方米左右。

推進綠色製造。到2020年,單位工業增加值能耗比2017年下降7.8%以上,主要產品單位能耗達到或接近國際先進水平。完成2000家清潔生產企業審核。

建設綠色建築。到2020年,城鎮新建民用建築中二星級以上綠色建築比重、可再生能源在建築領域消費比重分別達到10%以上;新增省級節約型公共機構示範單位200家以上,公共機構單位建築面積能耗、人均能耗比2017年分別下降6%、7%以上。

發展綠色交通。到2020年,新能源公交車、新能源出租車佔比分別達到30%、2%;年新增及更新的城市公交車中節能環保車輛達50%以上,公共交通出行分擔率超過33%;建成充電站1000餘座、充電樁21萬個以上,實現省內高速公路、國道和省道全覆蓋。

嚴格控制溫室氣體和主要汙染物排放。到2020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別比2015年減排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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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續推進能源生產革命

補齊油氣基礎設施短板。加快液化天然氣(LNG)接收站建設,積極打造LNG全國登陸中心。加快天然氣管網基礎設施建設,力爭到2020年基本實現天然氣縣縣通。加快建設成品油管網,試點建成 700座左右綜合供能服務站。

高水平建設電力基礎設施。力爭到2020年,核電、抽水蓄能裝機容量分別達到900萬千瓦、458萬千瓦。

大力發展可再生能源。到2020年,全省非水可再生能源電力裝機佔比達到14%左右,非水可再生能源電力消費量佔比達到5%左右。

加快分佈式能源發展。支持在新建產業園區、大型公用設施等開展天然氣分佈式能源示範試點。

推進集中供熱。到2020年,具備集中供熱條件的工業園區全部實現集中供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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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極推進能源技術革命

加快發展清潔能源產業。打造一批節能服務平臺和機構,突破一批核心關鍵技術,發展光伏、儲能、風力發電、大型空分裝置等能源技術裝備。

建成一批清潔能源產業基地。做大做強寧波、湖州儲能與動力電池產業基地,杭州、溫州風機整機及核心配套裝備產業基地,海鹽核電關聯產業基地,嘉興光伏產業高新園區和桐廬富春水電基地,適時啟動平湖、舟山海上風電產業基地和蒼南三澳核電關聯產業基地建設,支持麗水建設綠色能源基地。

穩步推進能源體制革命

穩妥推進電力體制改革綜合試點。培育多元化市場主體,有序放開用電計劃,引入售電側競爭,實現浙江初期電力市場試運行。

有序推進油氣體制改革。深化天然氣價格改革,允許中國(浙江)自由貿易試驗區內符合條件的油品加工企業從事原油進口貿易。

加快推進能源要素配置改革。積極推進企業投資項目能耗“標準地”改革,全面推行區域能評改革和用能權交易改革試點。

紮實推進能源交流合作

全方位參與國際能源合作。抓住“一帶一路”建設重大機遇,支持企業參與海外能源項目開發。建成國際性大宗能源物資儲備基地和交易中心。

持續深化國內能源合作。加強與能源富集地區和央企的合作,推進浙滬聯絡線二期等重大項目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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