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孩子长期早上敲邻居门惹怒被砍住院,这事你怎么看?

一生许三愿


这件事情单纯看过程,其实也挺简单的。各自做各自的事情,然后各自负责。熊孩子没有教养,被砍伤。砍人的业主行凶,被处罚。

无论是冲动,还是“不懂事”,他们都各自负责。

但是,当然,这件事不能这么简单的看。实际上,相信大多数人都知道,此事主要责任在于孩子。

是的,没必要去考虑什么“他还小”,也不应该去说什么“别跟孩子见识”,人的特质本不必这么复杂,有的事情无比简单,根本不应该用年龄作为特殊的理由。

孩子不明白事,可以,可是父母呢?难道父母连最基本的礼节和修养都不懂吗?

不是的,父母不是不懂,而是父母不以为意。父母压根就是作恶的一方,然后让自己的孩子做代言人。

父母的丑恶就是如此,让孩子作恶,然后用孩子去保护自己的自私之心。

所以,这件事的本质是这样的,孩子的父母,是罪魁祸首。

所以,挺理解体谅砍人的业主的,真的,理解他们的毫无办法,理解他们的无奈。

长期这么做,他们已经没有办法了。

唯一不对的是,程度太大。也许揍一顿,会更好。


新观点评说天下


熊孩子长期早上敲邻居门惹怒被砍住院,我觉得邻居做的太过分了:但是熊孩子必须要严格管教,也要形成全社会的共识!

刑法大家都熟悉,像这样因为熊孩子长期敲门就将熊孩子砍伤,必然是触犯刑法的,同时还需要进行巨额的经济赔偿。而要是熊孩子不治身亡,那么这个邻居的家属极有可能赔了全部家产还要折了老公!这就是完完全全的不理智、不合法、不划算的行为。因此,即使现在正处盛夏,大家也要注意冲动是魔鬼!

当然,我们必须要奉劝那些熊孩子的家长,纵容孩子就是在毒害孩子。本题的例子就是一个鲜活的教材。因为,即使你的孩子这次没有被砍,那么他不讲社会公德、甚至违法的去损人不利己的恶劣行为。必然会在未来招来灾祸。所以,作为家长必须首先教育孩子要遵守社会公德,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这比参加各种辅导班,多认识几个字、会算几道算术题、会说一口流利的纽约腔的英语要重要的多。


地震博士


我楼上的孩子老喜欢下楼时按我家门铃。多次跟他家长反应无果,还护着孩子。

没办法,不过我晚上睡得晚,只要我想起来,无论夜里一点,还是凌晨三点我都去敲他家门,告诉他:我突然想起来了,白天你家孩子又按我家门铃了。

大概三五天后,我看那孩子脸肿了,嘴角还涂着紫药水。就再也没按过,不过我还是坚持一个礼拜晚上,去敲他家门说: 我想来了,你孩子按过我家门铃。严格说,我没有说谎,第一我本来就想起来了,第二他确实以前按过。

每次去敲完门,听到里面打骂声,都可以下楼去睡个好觉了。


你丫多谈事实少讲意识


这两天我也在揪心这样的事:真希望世间也有“撤消键”,把错误情节重新编辑。被砍20多刀的熊孩子现“惨不忍睹”。刚刚又看到一篇类似的文章,主要意思是“比熊孩子更可怕的是熊家长”。前段时间,我已数次在今日头条上发文,表达了类似的意思(可惜阅读量都不高)。

砍小孩的陈某,你怎么下得了这么狠的手(拿刀只吓唬吓唬或许都过分了呀)?孩子惊了你的好梦固然不对,作为家长也难辞其咎,但砍人这种方式实在太极端了。

如果能换个较文明的教育方式,多跟孩子的家长、小孩子本人正当交流、交涉……,结果何至于此?

冲动是魔鬼,砍人者毫无疑问必须受到谴责、惩罚。只是,我同时也在猜想,“受害者”家长或观众或许都在一边倒地站在“受害孩子”这一边——这也无可厚非,砍人的做法真有点过了。

相当多的人(尤其是家长)可能会说:只是个孩子啊,还不懂事。也可能有些人和我一样,却有另一想:这种孩子已经不是“不懂事”那么简单,而是已侵犯他人,还是“长期"。

孩子的优秀,浸透着父母的无数汗水;孩子的惨剧,或许早就……

想起了另一则更可怕的故事,有人会说这样的概率很低很低,但其类似度何其像。有网友讲过一个真实的故事:在一家饭店里,有个小孩吵闹着来回跑。有两个男子受不了了,送了一盘花生米去对方餐桌上,希望小孩的父亲管教一下,结果孩子父亲非但没管,还打翻了花生米!

后来熊孩子跑到对方餐桌上,往水煮鱼里吐口水。走的时候,男子说了一句“别太过分,小心点”,孩子的父亲拍着桌子叫喊“我就整你了......”话才出口不久,一男子一刀插进熊父亲胸口;另一男子抓住熊孩子,按进水煮鱼里,直到被呛死......

调查的时候才知道,原来两位男子是逃犯,身上已背着人命官司。谁能想到,孩子不好好教育,自己的性命都能搭进去。

各位是不是开始有想法了:当熊孩子已冒犯了别人,做出错事的时候,赶紧制止,真诚道个歉。一方面,你不知道熊孩子的行为会带来什么后果;另一方面,不是熊孩子遇到的每个人都是“软柿子”。

孩子做错事,家长满不在乎,找理由;孩子无法无天,家长袖手旁观,不在乎。那么,你们可能迟早要为自己一手培养出来的熊孩子付出代价!

没有哪个孩子天生是熊孩子!每个孩子生下来都似一张白纸,父母就是作画的人——白纸变成什么样,关键在父母。下面这两位母亲,那才是真正的母亲、伟大的母亲!

班级组织学生去博物院参观,其中有个男孩拿走了两块小小的鹅卵石。虽然东西不贵重,但母亲知道后,没有放任不管,而是让孩子拿着鹅卵石和道歉信,一起亲自去道歉。

一个十字路口,司机让行人先行。一位母亲带小孩过马路时,让小孩向司机表示感谢,鞠完躬后,才带小孩离开。

无论男孩还是女孩,不管是穷养还是富养,都不如教养!你现在如此溺爱、纵容孩子任性,当他长大步入社会,那就别怪这个世界会替你狠狠地教训他!

(插图来自网络)


种金易


首先说下,我自己的处理方法。我以前在一处宅院居住,附近有熊孩子敲门,敲过大约三次,记不太清了,头两次我没在意,以为不是故意的,我也够神经大条的。第三次,正好让我碰上,大吼一声冲出去,跑了一个,抓住一个,我故意大声说找他家长,同时问他跑掉的那个是哪个班级的,叫什么名,老师是谁,搞得很正式很有气势,我想这个被我问的肯定会传话。后来就没有后来了,不再敲门了。


如果是问题中的那种情况,还是会找家长,但这种家长讲理的少。再不讲理,也是先礼后兵,道理讲清楚了,话说尽了,对方不甩我,那我就得告诉他应付方案了。谁敲我家门,我揍谁,先把话撂这。当然,对方如果收敛了,这边立马和好。如果还敲,那就是给脸不要脸,我先先到警察那备个案,弄好法条,说被扰民了。为以后吵架做好准备。 然后小孩来了,会有两种做法,我的一个长辈,我估计他会逮住小孩,然后让警察来。 我的做法比较低端,会逮住小孩抽丫的,但不弄出大伤,然后找警察,直接去他家。大人过来打架,他也理亏,损失也不大。 这样折腾一次,一般就记住了,那些大人为什么不管,因为大人孩子都恶毒,事情没影响到大人,没损害到他的利益,他不管,你让警察折腾他一次,看他管不管。不管?有的是法不让你消停。

还有一种方法,比较偏门,就是知道那孩子的学校在哪,找个大孩子路上吓唬他一顿,告诉他别乱敲门,不然就怎么怎么,总之小混混的套路,这帮孩子吃这个。至少比砍他强。 但是这些都不是处理的太好,我的长辈很擅长处理这种事,刚到某个地方的时候,本地的邻居过来欺负我们,听说我们的上一家就是被欺负走的。但是,我们很好的处理完了,现在邻里关系很好。我感觉我处理这种事度上有问题,但多少学了些。 现在本地人对我们超友好,长辈出门时看大家对他的态度,有种德高望重的感觉,我就做不到。


小桥sunny


熊孩子“长期”早上敲邻居门惹怒被砍住院,这事你怎么看?

据最新消息,受害儿童伤情好转,目前正在接受精神治疗。

关于这个事件,应该引起高度关注的有两个方面:

一是,社会普遍存在的仇视“熊孩子”综合征,很多人实质上以此为儿童虐待辩护。

二是,虐待对未成年人心理健康造成的创伤——身体的创伤可以痊愈,心理创伤往往伴随一个人一生,容易使受害人成为未来社会的麻烦制造者——就像这个事件中的陈某一样。

30年后的小宇很有可能就是今天的陈某

据报道,受害儿童只有6岁,是一个对这个新世界还不曾建立起基本认知的“吃屎孩子”。

施暴者陈某是受害儿童的邻居,30多岁了,仍没有结婚,平时一个人住——就是通常说的光棍。

打光棍的原因是,20多岁时在上海打工期间曾遭遇煤气罐爆炸,被炸伤了脸。也就是说曾遭遇到严重的身体创伤。

在农村,像这种人,能讨到正常女性做老婆的机会微乎其微,不打一辈子光棍也只能讨有明显缺陷或残疾的女性。

这对于一个生理上正常的男人来说,是一种严重的心理创伤。

在农村,像这种光棍汉根本没有所谓人生目标,当然不会再去拼命赚钱,只能得过且过,往往成为烟鬼酒鬼,和各种麻烦制造者。

身体尤其是心理的创伤,严重地扭曲了其人生,心里充满了对社会和“成功者”甚至周边正常人的仇视,这种仇视随时就可能爆发出来,只要被他逮到合适的发泄对象——社会上比他更弱的弱者——儿童往往会成为被发泄对象。

连年来,社会上出现了不少这种拿儿童作为发泄的对象的恶性事件,在这里就不一一列举了。

这次事件的中受害儿童,身体多处被砍伤,包括面容和功能至关重要的头面部和手部创伤。现在,更麻烦的是,这个6岁孩子同样遭遇严重的精神创伤。

贫穷、身体和精神创伤加在一起,30年后的这个孩子,极大机会变成今天的陈某——社会麻烦制造者。

不可理喻的仇视“熊孩子”综合征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社会上形成了一种不可理喻的流行病——仇视“熊孩子”综合征——自媒体平台上参与这类事件评论的作者中的大多数都是这种顽疾的患者。

诚然,“熊孩子”的确经常干一些“坏事”,有时候甚至是具有破坏性的坏事。

但是,这些坏事本身并非出于这些孩子的故意,而是受他们的认知限制。

我们知道,人非生而知之。

人的认知是一个随着年龄不断形成的漫长过程。

孔子曰,五十知天命。意思是说,一个人直到50岁,认知才会成熟。而之前的几十年都处在发展阶段。

幼儿和小儿童,由于身体活动的增强,行为上开始获得很大的自由度和能力。然而,他们的认知,不过是一张白纸上开始被图上莫名其妙的几笔。在他们,没有所谓是非,没有道德,没有规矩,更没有法律。有的只是本能和偶然得来的不被分青红皂白的沾染——他们的行为受这种可怜的认知的支配,很多行为很“熊”在所难免。

比如,前几年,网上热传的一位四川“熊孩子”,推倒一个孕妇的“理由”居然是“电视上看到孕妇倒地后就流产,因而推倒孕妇看会不会流产”。

这个熊孩子很坏是吧!很人渣是吧!

网上就是这样的一片骂声,并欢呼这个熊哈子被施加暴力惩罚。

但是,人们似乎忘记了,任何人都曾经是不知好歹,完全没有是非观念和道德的熊孩子——每个成年人都曾经是熊孩子,无论你愿意不愿意承认。

诚然,家长及早的教育引导,或多或少会帮助熊孩子早一点走过熊孩子期,但是,这个阶段是人生的一个固有阶段,谁都跳不过。

而且,每一一位家长也不都会有钱有闲有知识如你所愿地去教育他们的孩子。

因此,以“熊孩子”行为的“熊”,为虐待儿童、甚至对儿童施加暴力的行为鼓与呼的成年人,才是人渣。

这个事件中,人渣们为了罗织“熊孩子”之“熊”,被砍之罪有应得,再次不惜造谣【熊孩子“长期”早上敲邻居门】——造谣抹黑,这是仇视“熊孩子”综合征患者最常表现出来的症状之一。

儿童虐待,制造无以数计的“陈某”的世界性“运动”

2014年的一份资料,全球范围内,有超过10亿年龄在2至17岁的儿童遭受过身体、性、情感或多种类型的暴力虐待——其中很多虐待会造成伴随终生的精神创伤,有一些孩子因此称为未来的社会麻烦制造者。

四分之一的成年人报告称他们是儿童身体虐待者。

五分之一的女性和十三分之一的男性报告说,他们在小时候受过性虐待。

目前国内流行的仇视“熊孩子”综合征,本质上是为自己虐待儿童的行为或倾向所做的无赖式的掩饰。

不管你承认不承认,每一个人,在人生的某个阶段,都曾经是“熊孩子”。


挣脱枷锁的囚徒


砍孩子干嘛,应该收拾家长!

子不教父之过,孩子顽劣,都是家长的责任。

我家刚搬家,楼上,有个上一年级的小女孩,有一次在电梯里碰到他家三口,打了个招呼,爸爸就对女儿说:以后不要太闹啊,楼下阿姨家有个学习的哥哥。我还笑着说:没事儿,她能闹出多大动静。

谁知,我还真看走了眼,那孩子别看是个女孩儿,天天不分中午晚上,在楼上跳绳,我儿子正是学习紧张的高中阶段,早上六点半到校,晚上十点下晚自习,特别辛苦,就中午能休息大概半个小时,楼上的孩子精力也不知怎么那么充沛,只要她在家就不停的蹦哒,楼板隔音效果差,扑通扑通的声音弄得中午根本休息不了。

本来,我有点发怒,想上楼去说,但冷静一想,面对面是特别容易说杠,而且容易起冲突。刚好我有他家妈妈的微信,于是就给她发了个微信,非常客气的告诉她,儿子学习辛苦,中午需要休息,希望她家宝贝中午两点前晚上十点后不要跳绳,其他时间随意。她也很抱歉地回复说孩子顽皮,从小就不像女孩,中午从来不睡午觉,而且学校天天有跳绳任务,以跳绳为课外活动主题,所以孩子天天在家练,我就委婉地建议她让孩子去电梯间里跳,我们邻居的孩子就是成天在电梯间跳绳,怕影响邻居,总是把两道防火门都关上。

从我说过她以后,真的好了很多,用短信微信,提醒家长,每个家长都是想给孩子做好榜样的,你尊重他,他自然也不好不讲理。直接收拾孩子一顿,只能显得自己没水平,而且也没有毛用。

跟家长沟通,建议而不要命令,有时会说话胜过暴跳如雷。真沟通不了,找物业,让物业去警告和制裁他,最不济可以报警,虽然警察怎样不了孩子,但看见自己的行为招来了警察,孩子心里是会害怕而不敢再胡为了!


JYC金黄的麦田


我楼下的车被划过多次 偷偷安上监控 楼上6..7岁熊孩子所谓 上门找 熊孩子的父母蛮横无理 说孩子小 不懂事 然后 几天后的下午 熊孩子的父亲在楼门口遭到袭击 几个小伙子用棒球棍敲了好几分钟 敲的杀猪一样的惨叫 我趴在厨房的窗台静静的观赏


古德里安586


前几天看了一个陈翔的一个视频:三个小孩在他家墙上撒尿,天天赶可是孩子们还是天天尿,最后妹爷给孩子一块钱工资让孩子去尿,孩子们觉得挺好的,连续好几天每次都能得一块钱,几天后孩子们又去了,尿完了找妹爷要钱,妹爷说没钱了,先尿着,回头有钱了再给,孩子们说没钱谁干呀,从此孩子们再也不来捣乱了!


暗觞


熊孩子的背后都站着一个或者多个熊家长,这样的孩子就算不被邻居揍,社会也会以某种方式回报这个家庭对孩子教育的缺失。

冲动是魔鬼,大家都知道,可是人在暴怒的情况下真的很难做到心平气和。

相信邻居也已经和熊孩子家长有过沟通,一次次的甚至若干次的沟通。

相信很多人还会说:他还只是个孩子,你和他较劲干什么?你欺负一个孩子干什么?他们不就是个孩子吗?

经此一事,孩子家长应该理解不管教孩子带来的后果。无辜无奈的邻居应该知道冲动的代价。

被打了再也不敢敲门了,打过了再也不敢随意发脾气了。

熊孩子不可怕,熊家长才可怕!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