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媒体,有说话的权利但也要有底线意识

伏尔泰有句名言:我不同意你说的话,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但“说话的权利”不能被无底线地滥用,甚至实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这一现象在媒体界由来已久,在人人都是麦克风的自媒体泛滥时代,更是变本加厉,花样翻新,防不胜防。

真心为陕西开展舆论环境整治工作较好,这是对舆论人更好的教育,让“会说话”的人树立规则意识和敬畏意识。媒体自身具有天然的两面性:其一,媒体既是社会公器,又是商业机器;其二,既是利益集团的监督者,又是独立的利益集团;其三,权利既受限制,又享有特权。稍不谨慎,便会堕入另外一面。

在自媒体出现之前,情况还好,媒体人绝大多数都是有单位的人,可溯源,好管理。现在,人人都是麦克风,人人都是自媒体,是人不是人的都可以以点带面、捕风捉影、不求证不采访,直接敲键盘拍视频发布资讯,似乎是一片无人能管的法外之地。

其实,非也。

新闻采访权被规范,自媒体不私发新闻了,但是他们的深谙媒体监督之道,为了一己私利,在房地产领域成为炒作的帮凶,在其他领域炮制负面报道,或者借着权威媒体的批评报道跟风攒文,断章取义、以讹传讹、张冠李戴,只要达到引起被批评者的注意,然后他就有了与其接触对话的机会。在这样难得的机会里,他们会以发布广告、协助进行品牌推广、营销活动等等名义将敲诈勒索包装成靓丽光鲜的台面上的事情。

那些受害的企业,虽然内心里鄙视这种行为,但是为了息事宁人也只有接受,感叹:应该有人管管这种行为。

早在2014年官方及业界就为此事激烈讨论了一回:一篇题为“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禁止记者私自开展批评报道”的文章,让媒体人很是群情激愤了一回,担心舆论监督的权利会受到钳制,无单位的自媒体人的批评权会受到打压。

有些人总是心存侥幸,迷信自己的所谓经营模式,信仰利益至上,忘记了这是个讲法律的有规则的世界。比如,今年湖南警方发布通报公布的陈杰人。“网络大V”陈杰人,因涉嫌非法经营罪、敲诈勒索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据报道,陈杰人组织了一个分工明确的“家族式”犯罪团伙,其本人负责指挥调度、管理渠道、起草文章,其前妻负责财务管理,其情人负责代理案件、收集爆料,其弟弟负责接单、线下操作……该团伙恶意炒作、操纵舆论,大肆敲诈勒索非法敛财,短短几年间积累了上亿资产,其犯罪事实和恶劣影响令人触目惊心。

陈杰人之流的落网对其他自媒体人的威慑力到底有多大呢?在自媒体的朋友圈以及私下聚会里,大多都是揶揄这厮技术不行,自己或者某某就比他强,完全就没有要收敛的意思。大谈自己是如何借助权威媒体发布的新闻,打擦边球,狐假虎威,用类似当年写大字报的方式,围绕一个目的,搜集材料,编辑材料,达到自己的目的。前几天看到榆林警方抓住涉嫌敲诈的麻某某,其深刻检讨自己的行为,痛哭流涕,说自己法律意识淡薄,不懂法。其实他们的内心里根本就没有树立对法律的信仰和敬畏之心,也就没有了底线。这些人的行为是应该引起重视和必须施以重手加以治理的。

正如中青报评论所言:自媒体时代,人人都有麦克风,人人都可以是信息的发布者和评论者,但言论有自由,法律有边界,发布信息和发表评论更有底线,任何突破法律底线的言论,任何以言论自由为借口的造谣、诽谤、敲诈都是法律不能允许的,都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8月17日,陕西省新闻工作者协会在陕西日报上发布《关于自觉抵制新闻敲诈和假新闻行为倡议书》,这不仅仅是响应,更是一种善意的提醒。不要以为这只是对体制内在编媒体人的,这是对所有媒体人的倡议。

目前,陕西正在追赶超越中,某些企业出现负面舆情,大多数媒体都是本着实事求是追本溯源,治病救人之目的,发表自己的观点、建议,但还是有少数自鸣得意者挟知名度和粉丝量,利用自己的传播力和影响力,张冠李戴,标题党,大言不惭地要给人家启示。

这些自媒体发布的文章,给人最大的启示不是他们文章中的“好心”,而是包藏着的私心和祸心,是正义必将战胜邪恶,是“某些网络大V、意见领袖最终很可能像陈杰人那样,以非法手段打造的‘舆论高地’越高,有朝一日必将摔得越惨,以敲诈勒索和非法经营积累了再多的财富,到头来也必须一分不剩全部吐出来。”

构建健康理性的网络舆论空间,维护法治有序的社会秩序,不仅要管理部门制定法律依法打击那些混淆黑白、扰乱生事的,也需要每一个网民、每一个社会个体、每一家涉事企业擦亮双眼,增强以合法手段维护自身权益的法律意识,不给他们以可乘之机。对真正的批评欢迎,对那些居心叵测,心怀恶意的网络喷子、自媒体公号勇敢说不!

当今时代,网络信息流无孔不入,公共舆论场无处不在,迫切需要我们每个人从自身做起,每个企业增强危机公关能力,自觉承担作为“网络公民”的社会责任,坚决抵制各种网络违法犯罪行为的蛊惑和侵扰,把自己培养成为遏制、抗击网络违法犯罪行为的网络战士,让那些喷子、害虫、黑稿黑公关没有生存之地。(文 ——长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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