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職?你知道你公司而言,成本是多少嗎?

一個員工的離職成本到底有多高?

周詩勇,知道的越多越害怕

看的企業多了,走的地方也多了,於是我這個非人力資源的想說兩句:

這個問題不是如題目正文所設想的“有 2 個月的新員工招聘期、3 個月的適應期,6 個月的融入期;此外,還有相當於 4 個月工資的招聘費用,超過 40%的失敗率”,因為這僅僅是一種情況,實際上一個員工離職的成本,或是說損失是存在多個因子變量的函數,而不是這樣一組常數。

首先一個因子就是獲得勞動力的難度,這個難度在不同地方是不同的,深圳廣州的難度和惠州東莞不同,惠州和東莞之間有不同;城市和郊區不同,郊區和農村不同。城市越大,勞動力流動越快,深圳的新員工招聘期可能遠低於 2 個月,但是如果你是蘇北農村的一個鄉鎮企業,你需要找一個工人,也許在方圓十幾裡以內都沒有富餘的勞動力給你。

其次就是這個崗位的稀缺程度,也可以說是高級程度,找一個搬運工和一個工程師不同吧,有些地區,救場所用臨時工的市場非常成熟,能夠有影響的可能只有專業技術和專業管理崗位了。

再其次,管理崗位和技術崗位不同,技術崗位缺失的影響是立竿見影的,管理因為臨時好糊弄,多數時候決策問題會在未來造成後果,所以往往技術崗位的缺失因為“立刻很疼”馬上對策而不會造成太大影響,管理崗位的缺失經常造成無法挽回的影響以後才開始想補救,卻要付出很大的代價。

第四,就是崗位的通用性,這個決定招聘和培訓的時間,一個成本會計的崗位可能很通用,即使兩個跨行的企業之間都可以共用成本會計,但是一個專用設備的維護人員可能需要從操作到調試,從調試到維修需要 1 年以上的時間,越是通用崗位,越是不會有太多的招聘和培訓成本。

第五,就是企業內部職務頂替人員培養的程度,多數時候企業內部都會有一定的崗位備份,我見過最複雜的,因為 A 走了,不得不將 B 調來頂替 A 的工作(非 B 不可),再用 C 頂替 B 的工作(理由同 A),然後調動 D 來頂替 C 的工作,最後外招一個人來做 D 的工作。很多時候企業只要足夠大,都是左右騰挪得過來的。只要不發生雪崩式的離職活動,一般的個別離職造成的影響不會有太多成本。

第六,說一下適應期,這個決定招聘的成敗,一個員工離職了,招聘的新員工需要多久可以適應,而且不會因為不適應而離開,至少留夠一個時間段。我是覺得能不能適應,適應期多久,這個取決於企業本身的氛圍,還有當事人自己的能力,算是一個非常不穩定的數據,有的企業好,有的人好。

第七,“一個員工離職會引起大約 3 個員工產生離職”,這個可不好說,離職本身並不總是負面的,比如一個部門擺尾的累贅員工,大家都會希望他離開,他不走別人都想走了。還有就是自己的頂頭上司離職,難道不是自己的職業機會嗎?很多人離開公司的原因是看不到自己上司升遷或離職的希望了。還有就是企業本身各方面不錯,但是就是處在收縮週期了,有人願意留下,有人願意離職,離職的人造福留下的人。

第八,承接第七條,其實很多 HR 都有一個做法,那就是 8-10 年的員工,如果得不到升遷,HR 是非常希望他們能夠自己離職的,因為這個年份的員工如果離職,給公司節省的費用可能是會高於招聘新員工的所有成本。很多時候,等不及員工離職,HR 即使炒掉並且按照工齡賠償也划得來。華為清退 40 歲以上程序員 科技獵頭:我們也不要

對了,題主說到了一個單詞——“核心人才”,我是不喜歡用這個詞彙,甚至不喜歡這個詞彙。

企業從成立需要竭力避免的就是自己企業有人成為“核心人才”,有這種東西,企業的命門就不能自己掌握,企業管理的系統也發生了失效,核心人才的存在是企業生存的不安定因素,隨時可能離開而造成企業的死亡。不是說沒有因為核心人才離開而造成企業死亡的,而是如果發生這樣的事情就說明企業管理是失控的,死了也活該。絕大多數時候,企業都是和地球一樣,缺了誰都能轉的。

還有就是題主說的“4 個月工資的招聘費用”,這個有些扯了,你在前程無憂看 4 個月工資的簡歷,我是老闆我炒了你。這裡是中國,又不是所有企業都負擔面試應聘者的來回飛機和旅店的費用,我的職業生涯也僅僅遇到一次,還是去香港;另外我還遇到一次管飯的,管飯已經很少見了。中國企業沒有外資血統的,一般都是不習慣承擔應聘者費用(破例的情況也有)。

最後回到問題,“一個員工的離職成本到底有多高?”

你是問可以量化的還是不能量化的,如果是可以量化的,如我前面所闡明,離職成本可能很大,可能很小,甚至可能是負數。

比如一個人離職了,如題主所說的“2 個月的新員工招聘期”、“3 個月的適應期”,企業花了 2 個月招聘,也就是說這個崗位的工資節省了 2 個月,而工作被離職員工前領導和其他同事頂了兩個月,三個月的適應期,我理解為試用期吧,工資肯定比正式員工低些。所以,搞得不好還會省錢。

所以說,一個人離職前需要知道的是,你可能會給你的企業造成損失,但你一定會給你的前任同事們造成損失。在一個企業上班,不僅僅是和企業老闆有一個交易的關係,也有一個和其他同事合作的關係,而且合作的關係並不會因為交易的存在而變得無情。這就是為什麼有的人工作有問題搞不定,別的同事幫忙,他會覺得欠了別人很大的人情,——這是合理的虧欠感。如果你認為一個人的同事利用上班時間幫助他,而上班時間老闆是給了錢的,所以他絲毫不需要感謝他的同事,——這就是不合理的理直氣壯。即使正常的招進了新員工,所謂培訓的成本和精力還是那些老同事老上司付出的,而且這些帶新人的培訓未必給自己帶來額外的收入。還有一種更極端的情況,那就是人浮於事,十羊九牧的企業,如果有人離職,正好將這個崗位取消掉,直接節省一個人的工資,工作大家帶一下。也有好心的老闆,將取消的崗位的工資給那些分擔他崗位的同事分享一下。

所以一個人離職的成本有多高呢?如果成本不拘泥於金錢,企業會付出不固定的成本,前任同事們肯定會付出無形的成本,而離職者自身也會付出一些成本。

最後加一些題外話,其實吧,你去辭工,老闆沒有留住你,那是老闆開出的價錢沒有打動你,只要他想留住你,他一定會開出你可以滿意的價錢,你說錢不夠,他給你加工資,升職務,給乾股......

你說老婆和你分居兩地工作,沒事啊,那個 xxx 部門的文員不是空缺了,留給你老婆.......

你說離家太遠,他說小孩讀書可以接過來,哪個重點中學老闆動用關係幫你跑......

其實吧,無論老闆是否挽留,一個員工最終可以成功離職,那麼離職的成本都是可以承受的,都不高。高層而言,沒有離職的成本(離職可能會帶來麻煩),只有制止離職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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