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岫岩县成功抓获一采用“软暴力”催债 恶势力团伙

「扫黑除恶」岫岩县成功抓获一采用“软暴力”催债 恶势力团伙

「扫黑除恶」岫岩县成功抓获一采用“软暴力”催债 恶势力团伙

2017年下半年,岫岩县公安局朝阳派出所接到辖区居民逄某某报案称:自己在“沃农贷”借款2万元,因还款不及时,家里门窗玻璃被陌生人砸碎,墙体上还被喷有欠债还钱、“新年好”等字样,严重影响了其家庭成员的正常生活。

经岫岩县公安局研判,该起案件是一起典型的因放贷导致的“软暴力”催债案件。为此,岫岩县公安局立即成立专案组,围绕董某某(系该起案件的主谋)、王某某、刘某、鞠某某四名犯罪嫌疑人展开了大量的调查、取证、分析和研判工作,迅速摸清了四名犯罪嫌疑人主要违法事实和活动轨迹。2018年8月14日,专案组在岫岩镇一宾馆内将董某某抓获,同日将其刑事拘留;8月15日凌晨在朝阳市建平县一宾馆内将王某某、刘某抓获,在朝阳市建平县鞠某某家中将鞠某某抓获。同日,三人被刑事拘留。

经审讯,上述4名犯罪嫌疑人对结伙在岫岩境内通过“软暴力”催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根据犯罪嫌疑人供述,“沃农贷”公司是一家从事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公司总部设在北京,在辽宁省朝阳市设有分公司,在岫岩县兴隆办事处设有营运网点,主要对农民发放小额贷款,贷款额度一万至五万元不等,还款方式为分期偿还。公司分为贷款发放部和贷后管理部,贷款发放部负责发放贷款和短期逾期还款业务,贷后管理部负责超过一定期限逾期还款的催债工作。

通过对该起案件分析研判,岫岩县公安局发现当前一些犯罪团伙为逃避打击,逐渐从“硬暴力”向“软暴力”、“冷暴力”发展,通过所谓的“谈判”、“协商”等方式,对欠款人实施精神压迫和心理威慑,严重侵害了民众“精神领域”。

目前,公安机关正围绕相关线索继续核查侦办该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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