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进行时·18」周六,检察长看守所提审涉黑案件


“我们是濮阳县检察院的工作人员,今天依法对你进行讯问,现将你的诉讼权利义务告知如下……”

「扫黑除恶进行时·18」周六,检察长看守所提审涉黑案件


2018年9月8日,周六,濮阳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裴大伟以案件承办人的身份和检察官助理一起驱车50公里,来到濮阳市南乐县看守所,提审该县在“扫黑除恶”行动中刑拘的一名涉黑犯罪嫌疑人。

2018年 8月 17日,濮阳县检察院受理一起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非法拘禁、开设赌场等十余罪名的涉黑案件。该案时间跨度长,涉及人员多,证据庞杂,案情重大疑难。

「扫黑除恶进行时·18」周六,检察长看守所提审涉黑案件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为确保案件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相统一,该院检察长裴大伟 “主动请缨”,亲自办理此案,仔细审查证据材料,全面把握案件事实,认真拟定了详细的讯问提纲,为提审犯罪嫌疑人做了充分准备。

据悉,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该院高度重视,检察长裴大伟亲自担任该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制定和完善各项制度,并以身作则,带头示范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确保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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