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城:立足检察职能,强化生态环境保护

-----鄂城区院驻森林公安局检察室举行揭牌仪式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湖北视察讲话精神,强化对鄂州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进一步发挥检察监督职能,积极推动公益诉讼工作,鄂城区检察院在鄂州市森林公安局设立驻森林公安局检察室,8月24日上午,在鄂州市森林公安局举行检察室揭牌仪式。

揭牌仪式由鄂城区院副检察长叶奎主持。市院副检察长陶佳咏、市林业局局长孙火焰,副局长林红渊,市森林公安局局长余红流,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雷劼等出席当天的揭牌仪式,并参加座谈会。

鄂城:立足检察职能,强化生态环境保护

在座谈会上,市森林公安局局长余红流对区检察院设立驻局检察室表示支持和感谢,认为这将进一步规范森林公安的执法办案,有利于复杂疑难案件的办理。余局长还就森林公安局今年以来破坏生态环境案件的办理情况进行了介绍,提出了目前办案中存在问题和困难,希望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公检两家能共同探讨、协商予以更好解决。

鄂城:立足检察职能,强化生态环境保护

市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陶佳咏表示,驻森林公安局检察室的建立是检察机关对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期许作出的回应,是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加强合作保障生态环境的体现。陶检指出,要进一步加大对各类涉林犯罪和破坏生态环境保护违法活动的打击力度,严格、规范、文明司法,坚持证据标准,注重实体和程序的公正。要进一步加强与森林公安机关的协同配合,统一执法思想,加强沟通和引导侦查。市林业局局长孙火焰在发言中表示,林业部门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职能部门。区检察院在森林公安局设立检察室有利于规范森林公安机关执法办案,有利于促进林业部门与检察机关一同形成合力打击处理破坏生态保护犯罪。森林公安机关要进一步规范执法,自觉接受监督,针对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难点疑点,各方应一同积极探索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区院副检察长雷劼、市院侦查监督处处长严涛及批捕处副处长余湘鹃等同志都对下一步如何开展检察室工作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建议。

鄂城区人民检察院驻森林公安局检察室的成立,将有利于检警协作,进一步统一执法理念,对破坏生态环境保护违法行为形成打击合力,有助于与行政执法机关形成各司其职、共同预防惩治生态环境资源犯罪的格局,为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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