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觀法院:強制清場 掃除「執行障礙」

大觀法院:強制清場 掃除“執行障礙”

2018年7月19日上午,驕陽似火,大觀區集賢北路某印刷廠6400多平米廠房內更是如火如荼,這是大觀區法院執行幹警正在對該處廠房進行強制清場。由於是“骨頭”案,當事人前期態度強硬,且涉案房產面積大,此次清場行動是在市中院指導下,大觀區公、檢、法三家通力配合,市中院方向華副院長親臨現場督導,大觀法院院長章伏虎親自擔任執行行動總指揮。

此次行動涉及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案件和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件,被執行人均為該印刷廠法人張某,執行法官遂決定將兩案合併執行。由於張某無力償還欠款,法院依法對其名下廠房及廠內機器設備進行拍賣處置。但是該廠房被三家租賃戶及張某家屬佔有使用,執行法官前期多次上門勸說,張貼讓房公告,督促其搬離,均無果。於是,法院決定依法予以強制清場,並制定了詳細執行方案。

大觀法院:強制清場 掃除“執行障礙”

大觀法院:強制清場 掃除“執行障礙”

上午8點30分,大觀法院集合40餘名幹警前往執行現場。幹警抵達後迅速拉起警戒線,架好記錄儀全程錄音錄像,嚴格按照既定方案施行。執行實施組兵分四路,分別負責印刷設備拆卸、租賃戶廠房搬遷、印刷廠辦公室搬遷和執行談話,後勤保障組聽從現場指揮調度,維護現場秩序並配合執行實施組工作,整個行動強勢而有序地推進。在執行中,張某家屬和兩家租賃戶表示願意配合法院進行清場交付,唯獨第三家租賃戶態度強硬,以要求補償為由拒不讓房。經過市中院領導及執行總指揮章伏虎現場勸解,明晰利害,第三家租賃戶一改強硬態度立即服軟,表示願意配合執行工作。經過近三個小時的清場,執行幹警將廠房內的所有物品逐一清點,悉數搬到指定地點,並製作了搬遷物品清單。考慮到廠房內還有產品正在生產,法院同意給予一個月的期限,三家租賃戶也承諾會在期限內搬離。

為充分展現“陽光執行”,大觀區法院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媒體記者以及安慶市中級法院、大觀區檢察院、大觀區公安分局、大觀區十里鄉經發辦工作人員對此次行動全程參與、監督、見證。

大觀法院:強制清場 掃除“執行障礙”

行動結束後,大觀法院與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舉行座談,認真聽取意見建議。代表委員們紛紛表示,此次執行活動行動快、力度大,突出了執行工作的強制性,提升了司法公信力。執行幹警規範執法,是文明之師,這次行動在瞭解到法院執行工作的真實過程和法官的工作狀態的同時,也切身體會到法院的不易和法官的艱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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