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多部门联合执法 依法强制拆除城区一违法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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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4日,由县规划、公安、城管、澧源镇政府等组成的联合执法组,来到澧源镇文明路县交管所东侧,对被执行人马某某、方某某修建的违法建筑进行依法强制拆除。

我县多部门联合执法 依法强制拆除城区一违法建筑

现场,执法人员分成多组进行执法行动,对房屋内物品进行清点、公证、搬运等。房屋内物品搬运完毕后,相关工作人员切断电源,挖掘机对房屋进行拆除作业。为减少拆除房屋时造成的灰尘污染,执法组还调来洒水车,对拆除建筑洒水降尘,配合挖掘机拆除作业。

我县多部门联合执法 依法强制拆除城区一违法建筑

据了解,被执行人马某某、方某某于2010年6月至2011年5月,在澧源镇文明路县交管所东侧叉角丘地块拆除临时棚后新建了一层房屋,建筑面积204平方米,为砖混结构,屋顶有水泥砖搭建的简易棚,面积约为99平方米,均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其建设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40条规定,属违法建设。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县规划局于2014年9月23日对被执行人做出并送达了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被执行人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经县人民法院审理,判决驳回诉讼请求。2017年12月27日,县人民政府给被执行人送达《履行限期拆除催告书》,被执行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履行拆除义务,2018年5月25日,县人民政府做出《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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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强制拆除执行过程中,执行实施组分工明确、通力合作,坚持文明执勤、严格执法原则,经过三个多小时的努力,该违法建筑被拆除,拆除行动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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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县长钟照寰到场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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