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质疑小区物业的声音越来越大,甚至有人提出取消物业,对于这种说法你怎么看?

萨摩耶的春天


这个可以做一下民意调查,看看究竟有多少业主对小区物业满意,应该不是很高吧?如果按照满意度来交物业费,估计物业公司要倒闭一大半。我只是在问答评论里见过表扬物业的,两种可能,一是本身这人就是物业人员,老王卖瓜;二是运气太好了,碰到了负责任的物业公司。我身边的人几乎都对物业有意见,公共设施维护不到位,坏个路灯,几个月都没人修;垃圾倾倒不及时,图省事儿,几天一倒,夏天那气味别提了;小区车辆无序停放,什么主路,甚至消防通道都停的有车,无人去管;门卫管理松散,外来人员随意入内,尤其到了下半夜,门卫怕人打扰,把大门打开,自己跑去睡觉,曾经有人开卡车进来,把小区的电动车偷了满满一车……这事儿业主找物业投诉,往往都没下文,毕竟人家才是一伙的,所以就有拒交物业费的现象。不作不死,物业这么下去,迟早会被取消的。


崔大乘


这种现象侧面反应了物业存在的问题很严重,已经和业主水火不容。但是为啥物业的主管单位一直都视而不见呢?往往都是避重就轻的说规范,可是没有人去规范。并且业主投诉几乎是没有用的。这就是因为物业这块蛋糕太大了,弄钱太容易了。没有物业公司,很多的灰色收入就不存在了。那些单位领导的房子车子怎么买?


物业公司的存在本来是一种商业服务行为,是一种合同关系。可是,现在的物业公司成了“铁饭碗”,基本只要进了小区,你想赶跑是不可能的。进来后就是疯狂的套取维修基金,涨物业费,收停车费等敛财行为。卫生,绿化,安保一塌糊涂。

然而,物业公司是不是真的应该在国内全部取消呢?笔者觉得肯定不行。物业公司存在的初衷就是把曾经的矛盾转化到物业公司这里,企图利用商业服务来调和业主之间的问题。以前没有物业,确实有很多是社区派人来搞卫生,一周或者半月一次。小区状况一塌糊涂。也有小区自己组织人员“自扫门前雪”,可是坚持不到一星期,没人再按时完成,今天他家有事明天你家有事,到处都是理由。为此邻里再也不和谐。



物业公司需要存在的是真正的商业服务行为,而不是某些单位的强行干预撑腰。需要让业主真正的对物业打分,评价物业公司的服务行为。跟卖东西一样,按质论价!

对于小区自治,笔者作为业委会副主任来讲,并不是很看好。说白了,业主太自私,就是一盘散沙,只有坑到自己的时候就会想到业委会。业委会自治会涉及收取部分自治成本,而且自治小组管理人员需要工资养家。自治后也会有部分费用支出,只要涉及到金钱,很多业主就开始怀疑,然后反对。说白了,自治不成功的根源就在业主自己。小算盘小利益算得太好了,把合理的部分都忽略不计了。业主不能齐心协力,啥都别考虑了。



如果认同作者观点请赞并关注,我们会有更多的共鸣。


说天评地盐城哥


坚决取消物业公司,大家都知道一个小区不论有多少房子都是一个道理比如,一个一千户小区一个月来计算,每平方米2.2元平均每户加公摊100平方米,100平方米/2.2元等于220元。220元/1000户=22万元,如果物业人员15人/3000元=45000元,加其他费用30000元,一共才75000元,22万~75000元=145000元。那么每年就有174万元钱进入了物业管理层腰包,这些钱其实他们什么也没有修都是原来的样子,那么这些钱都到哪里去了???


渴望重新来过


我们小区是自治管理,已经5年了,4栋高层楼不到500户,居委会组织退休人员轮流巡视小区,管理小区治安,小区内从未发生过偷盗电动车自行车或砸汽车现象。门卫是固定的由有保安经验的退休人员担任。小区内住户停车不按存放时间收费,是按出门1次收费5元,每天最多收取1次(5元)就可在一天内自由进出,这些钱作为门卫人员(3人)和打扫公共卫生人员(2人)的工资,大约需要2万5千元左右,剩余部分存入居委会公共账户。小区物业费每平米每月0·5元。小区内公共部分和道路修缮都是请专业施工,并由物业费和小区公共账户支付。住户室内部分修缮(如,室内水电气门窗等)由个人负责。这样住户居住成本大大降低,住户也没有任何分歧和意见。小区内住户人员也很文明自觉,从不违反小区的文明规章制度,即使偶尔有人违犯,也会有人及时提醒。5年来,每年一次公共绿地改造(每天给出义工的居民5斤水果或其它物资奖励),共有两次楼顶养护和一次内部道路小修缮,都没有需要业主(住户)掏一分钱。


太阳岛165567255


首先需要跟大家声明的是,我并不是物业人员,我会尽可能从客观角度来帮大家分析与喜爱,业主实现自治的可行性。大家可能把业主自治这个问题想象的非常简单了,其实,有些小区根本不适合业主自治的。

众所周知,业主自治有很多优点,比如可以不以盈利性为目的,可以是小区里面选举出来的人来担当相关负责人的。需要给大家说明的,小区如果需要业主自治,最起码小区规模不能太大,人数尽量不能超过500人,还必须征得全体业主同意。如果规模比较大的话,你就会发现业主自治会有更多问题出现。

比如房屋修理问题,既然是不以盈利为目的,最起码你得给人员发工资吧,得招聘社会人员吧,得进行垃圾清理吧,物业费还是得收的吧。因为人员可能都是本小区的,管理方面是否有一定的经验?人员配置是否能立马到位?工作流程是否比较清晰?

大家理想中的业主自治会很美好,但是你可以在全国调查,真正能实行起业主自治的小区恐怕一只手都能数过来。数据其实就是很好的证明,既然没有大规模实施,一定有不能实施的难点。正所谓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干。

对于不作为的物业,我个人建议就是可以要求更换物业,但是不要盲目就选择自治。关于这个问题,您是如何看待的?欢迎留言评论说说您的看法。


保险岛岛主


我赞同取消物业,我们小区就没有物业,小区也很卫生,也比较安全,很少丢东西,有物业的时候也丢,没有违建,违建的问题,城管和城建局就管了,卫生街道出人就干了,掏卫生费就可以,一个月我们这里是三元,再无其他费用,没有物业更省心,喜欢物业的人只能说说明自己当狗当习惯了,喜欢被圈养,以为圈养的就安全,没有物业房子有问题上市场找个人保质保量的给你维修好,不需要去求物业,不要以为没有物业就可以随心所欲的装修,如果被邻居发现告到城建局,会处理他的,不会像圈养的说的没有安全感


星星之火131785120


物业就是狗、全国小区有、喊它狗不应、喂它狗要吼、看门小偷进、拦住打业主、拉闸停水整、啥事都不干、每天只催费、满嘴汪亏损、赖狗不愿走、狗狗贴通告、欠费难回家。当下物业,动不动就咬业主,养着一群好吃懒做的所谓狗保安,欠费不让进小区,保护伞更别提了,都称合法的哦!开发商、地方、物业、三方穿同一条裤衩哈哈!心知肚明咱就不用撂明了吧!就是不知道这些物业公司还要等到猴年马月才能来整整啊?强烈呼吁取消物业管理,还咱们一个真正的业主权利吧!电梯刷卡收费、停水停电物业没这执法权吧!但是物业会用电梯刷卡收费、停电停水来倒逼业主交钱。物业就是狗。物业就会刁难业主,物业跟业主注定是水与火的关系,在中国业主买个房子还要年年交钱给物让其来欺压业主哈哈哈😂强烈呼吁政府取缔物业🐶吧!


投条偷窕


把属于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人员去做,最省事省力省钱省心。

说说近一年我所在小区的经历:

大概去年七月份,由于物业费太贵,业主们都不交费了,物业就走了……

业主的理由非常充分:物业把本属于业主们的公共区域租给了幼儿园,把门卫改装成了门面,租出去了,所以我们不再交物业费。

物业公司的委屈也有道理:虽然租这租那有些收入,但是这些收入维持不了整个小区的日常开支,并列出一张大海报(还是红色的),告知人们这一年的物业费大概有70多万。

两相不和,最后物业退出,物业退出之后,分别放在楼下的垃圾桶不见了。


整个小区的景色是“草长莺飞”,“垃圾漫天”,每次带着小宝下去遛弯,我都得抱着,不是怕他去捡垃圾,就是担心他被棍子,树枝碰了,或者说踩了狗屎,总之不省心啊。

刚开始邻居还比较自觉,把垃圾放到小区外的路面垃圾桶,慢慢地,开始有人直接把垃圾放在小区门口,小区有两个门口,东门口和北门口苍蝇围着垃圾乱舞,倒也是“一番景象”。

后来,有人在业主群里倡议总这样也不行,我猜离小区门口比较近的业主肯定是受不了了,因为都没有办法开窗户啊,个别小区和外边的环卫工人商量,每个月给其500块钱,帮到楼下垃圾桶的垃圾,一栋楼5个单元,每单元有24户,每家一个月20元钱,总算暂时将垃圾的问题处理了。


但是,新问题出现了,在一楼的业主搭建了自己的小院子,种菜的种菜,种花的种花,还用铁丝网给围了起来,原本狭窄的小区变得更加拥挤,更可气的是,本属于孩子乐园的小广场阻拦汽车的安全墩全部被去除,汽车乱放乱停现象十分严重。

总之,整个小区只能用三个字来评价“脏、乱、差”。


业主群里的业主们也都消停了一段时间,大家开始准备迎接新物业的到来,虽然还有那么两个刺头,但是再也没人说什么“不要物业,我们自己管理”,语气缓和成“需要物业,但是要看物业的表现我再去交物业费。”

在整个过程中,受伤害的是广大业主,将近一年生活在“垃圾坑”的感觉。

我分析着小区里反对物业的人,并不是说素质多低,而是经济条件的限制,因此,每次静下心来,我都在想:孩子学习好更好,孩子学习不好也无所谓,但是一定要有“挣钱”的能力,至少不为千八百的小钱所困,才能保证一定的生活质量。


幸福妈妈的秘密


昨天受邀请回答了【能否取消生活社区的物业公司,改由居委会负责社区的物业管理呢?】这个问题。

今天又被邀请回答了【如何看待取消物业,交给社区管理,业主自治这种模式?】这个问题。

而现在又被多次邀请回答:【随着质疑小区物业的声音越来越大,甚至有人提出取消物业,对于这种说法你怎样看?】

本想不再作回答的了,但还是忍不住要再说说。因为好多人是“不到黄河心不死”的。


根据中国的国情、法律法规及中国人的思想觉悟、还有生活习惯等等综合去考虑,个人的看法是:

1,中国目前还不能取消物业服务这个行业。至于以后能否取消,那就让我们拭目以待吧,我们根本不用杞人忧天的,到必要取消时国家自然会有政策的。我们目前要考虑的是,怎样去成立业委会监督好物业公司的工作,提高物业公司的服务管理水平,积极调动业主对小区的事情参政议政才是上上策。

2,想居委会取代物业公司而去管理小区,是很不实际的事情。或许也根本无法实现。大家就别老拿过去怎样和现在怎样作比较了,没什么可比性的。社会在进步,时代也不同了,好多新解事物运应而出现。

3,而要分清什么是“自治”和“自管”这两个看似相同而实质是不一样的两个概念。而只有成立业委会的小区,业主们才有“自治权”可说。否则更别说什么“自管”。

其实自治管理难度是非常大的,不管是否成功,风险和责任都是很大的,最少我是不会去冒这个险的。

而把小区交给居委会去管理,即使小区已成立了业委会,那最后小区业主和当初没成立业委会时一样,根本没有了“自治权”,只能听任于居委会了。到时业主们连喷的权利都失去了。


但既然大家都这么热情高涨地在讨论,本人也不想泼大家冷水,扫大家雅兴呢。

我有个大胆的想法,不知是否可行?

那就是不用取消物现已存在的物业公司,也不用把小区交给居委会管理,而小区更不用实行自管。连业委会也不用成立了,就再没有某些人口中的业委会和物业公司及开发商之间的“勾结”这一说法了,一举四得呢。

而是由政府设立一个专门的部门,收归现在的所有物业公司进行统一管理、培训和调配,而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的人数、结构则不变,由原物业公司去负责招聘。再结合国家的《物业管理条例》和《物权法》,然后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而制定一些专门管理物业公司和小区的法律法规。

再根据每个小区的实际情况去制定相关的物业费标准,由物业公司去收费用,然后再统一交回政府设立的那个专门部门管理及支配,然后根据物业公司每个月的实际开支而发放资金。当然当中肯定要保证每个物业公司10%左右的正常利润才行。这样物业公司才有动力。

如此一来,物业公司就不能乱收费了,业主们的物业费用就会相应减少了,和物业公司的矛盾也会相应减少,社区会和谐很多的,而政府设立的这个专门部门不是以盈利为目的。而重点则是以管理物业公司和小区为宗旨。

也就是说现在的一切都保留,只是由政府设一个专门负责管理物业公司和小区的部门而巳。

若设立这个专门部门的人员不算是国家职工,不纳入国家事业单位,财政不负责他们的工资的话,则可以从每个小区交来的物业费中提取百分之几去发放这几个工作人员的工资。也就是等于对外招聘人员了。但这样比直接把小区交给居委会管理好得多。

而这个部门,政府可下放权力让房产局的物业科去全权负责,但必须得重新立法才行得通。


大家讨论下这个方案是否可行?就算我是天方夜谭,痴人说梦话也别喷我哈。完全当飘过视如不见就行了。


社会共同体系


取消物业实行自治的可行性,我认为这个需要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但是我个人是认为自治存在一定的困难。

从法律上来说: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基于此,如果想要取消物业的存在,也就意味着必须由业主自行对小区内的事务进行自治管理,但是由此带来的几个问题是:

  • 1、小区内由何人来负责统筹安排自治事宜?如何选举产生该名负责人?谁来监督其工作履职情况以及异议办法?
  • 2、负责小区自治事宜的人是否发放薪酬?依据是什么?多少比较合适?
  • 3、小区内的巡逻、清洁、维修由谁负责?轮岗制?还是自行外聘具体的人员进行工作?那么和外聘人员之间能否形成劳动合同关系?
  • 4、如果再有业主拒不缴纳相关费用,如何处理?
  • 5、集体自治带来的后果是,因为人员众多的因素,决策方面也会比较效率低下的问题。
从现状来说:

其实现在要求取消物业的呼声这么高的根本原因是因为业主和物业之间的沟通不顺畅所导致的,业主的心态永远是:“物业服务跟不上,凭什么收费这么高”,而物业公司则是百口莫辩。那么即使取消物业,重新实行自治的情况下,依然会出现这种问题,个别业主也会认为自己缴纳的自治费用并没有给自己服务好的情况下,又该如何处理?

这本质上是换汤不换药的一种做法,我认为想要解决根本问题还是在于:

  • 1、物业公司应当提升自己的服务质量;
  • 2、公开通明收费的标准、依据、履职情况;
  • 3、公开小区内公摊面积部分的其他收入、维修基金的使用明细等材料;
  • 4、多和业主沟通,形成良好的沟通渠道,便于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所以综上来说,对于取消物业的呼声即使再高,我认为物业公司被取消的可能性也很低,即使没有了物业公司,后面自治的过程中还是会面临同样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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