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推出能源“双控”加减法,推动新旧动能转换


浙江推出能源“双控”加减法,推动新旧动能转换

浙江推出能源“双控”加减法,推动新旧动能转换

​到2020年,累计腾出用能空间600万吨标准煤以上,全省单位GDP能耗年均下降3.7%以上,能源消耗总量年均增长2.3%以内,煤炭消费总量比2015年下降5%以上、控制在1.31亿吨以内……为推动能源“双控”目标任务的完成,近日,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发布《浙江省进一步加强能源“双控”推动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2018-2020年)》(征求意见稿),拟通过16项重点任务的部署,进一步强化能源“双控”和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加快实现高质量发展。

“减煤增新”推动能源结构调整

坚决控制能源消费强度和能源消费总量,促进全社会能源利用效率全面提升。

征求意见稿公开了2018~2020年浙江省煤炭消费总量年度控制目标,“坚持统调电煤省级统筹、地方耗煤属地负责的原则,在2015年基础上,分别按持平略下降、累计削减2%、累计削减5%的比例削减”。具体举措包括淘汰落后用煤设备、减少原料(工艺)用煤、合理控制统调电厂用煤及压减自备电厂发电用煤四个方面。

征求意见稿提出,将通过全力增加区外来电、提高天然气发电比例、加快非化石能源发电行业发展、加强发电煤质管理,实行设区市用电总量管理等,控制发电用煤总量。要充分利用现有外来通道能力,增加皖电东送、宁东机组、福建核电等送电量,提高“外电入浙”比例,增加的购电成本纳入全省电价盘子统筹。要千方百计争取增量气源,调整现行天然气热电联产发电政策,充分发挥现有天然气机组发电能力,并通过调整电价合理疏导天然气机组增加发电的成本。要逐步将全省现有地方抽凝自备燃煤发电机组改造为背压供热机组或关停,2020年底前,每家企业最多保留1台燃煤抽凝自备机组,全省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电厂供热半径15公里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实现关停整合。各设区市供热用煤量(含统调供热)控制在2017年水平,所需供热用煤增量由设区市通过用煤减量或等量替代平衡。

记者了解到,浙江省自然资源相对匮乏,“煤油气”等化石能源几乎全部依赖外省调入或进口。在削减煤炭用量的同时,征求意见稿将“着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列入能源“双控”举措之一,并公布了未来3年可再生能源发展路线图。2018~2010年,浙江省拟新增非水可再生102万吨标准煤,其中,新增光伏发电300万千瓦、风电30万 千瓦、生物质发电24万千瓦。

“四个一批”倒逼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坚持把能源“双控”作为促进发展方式转变的突破口,走能源“双控”倒逼转型发展的路子。

征求意见稿指出,实施“四个一批”,保障“四类用能”,切实将全省有限增量用能和腾出的用能空间优先安排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和全省重点扶持发展的项目,配置新经济领域,助推高质量发展。

记者注意到,浙江省提出了“三减一加”的工作思路,拟实现2018~2020年全省年均腾出用能空间200万吨标准煤以上的目标。

减法方面,倒逼一批落后企业,淘汰一批落后产能,压减一批过剩产能。征求意见稿显示,将充分利用安全、环保、价格等手段,倒逼落后企业加快退出。如,加大“亩均效益”综合评价能耗增加值权重,对“亩均效益”综合评价D类企业实施用电等资源要素差别化政策,每年计划倒逼退出一批能耗、环保、安全等不达标的落后企业;对列入中央环保督察、国务院安全生产督察关停类的重点整治企业,年内实现“两断三清”(切断工业用水、用电,清除原料、产品、生产设备);制定工业细分行业淘汰落后标准,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年均淘汰1000家以上落后产能涉及企业,整治10000家以上“低散乱”小企业(作坊),推动重点高耗能行业绿色发展。

加法方面,将围绕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四大领域,加大节能工作力度,提升重点行业能效。工业领域全面推行绿色制造,到2020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能耗比2015年下降20%。建筑领域推进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和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应用,实现绿色建筑全覆盖。交通领域加快淘汰老旧营运车辆和老旧高排放港作机械,鼓励采用LNG、电力等清洁能源或新能源车辆。公共机构领域推进既有公共机构节能技术改造。

遏制能耗增长过快之势,实现能源“双控”目标任务,既要有短期的措施,也要有长远的规划。记者注意到,除推行严格节能审查、高耗能项目缓批限批、高耗能行业错峰生产等措施加大能源“双控”工作力度之外,征求意见稿还提出深入推进能源资源要素配置市场化改革,建立能源“双控”目标任务完成的长效机制,如建立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实行新上高能耗项目有偿获取用能权、落后产能淘汰和过剩产能压减有偿出让用能权制度,建立资源要素高效配置市场化机制。(记者王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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