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許很多人沒見過交警出交通事故現場時量尺、畫現場圖,有少數見過的人卻感到很新鮮。現在發生交通事故照相不就行了嗎?怎麼還量尺?其實,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是在交通事故現場勘查中,運用製圖學的原理和方法,以圖形、符號固定和反映交通事故現場狀況的一種記錄形式。現在由於科技的發展手機、照相機、行車記錄儀等一些電子設備可以幫助沒有事故處理經驗的我們來快速拆解一起交通事故,今天就為大家普及一下事故處理中需要掌握的一些小常識。
4月17日下午16時,朝陽交警大隊十二網格區網格長李連寶巡邏至歐亞賣場9號門時,發現一起交通事故。經查看現場有人員頭部受傷,民警第一時間撥打120將傷者送至醫院。同時,向大隊指揮分中心彙報,待網格民警喬峰到達現場後,兩人使用事故處理工具繪製現場圖,並將事故車輛拖走,移交網格區事故民警處理。
交通事故快速處理小常識:
一、交通事故未造成人員傷亡的,駕駛人在事故現場要做到“一查、二拍、三聯、四撤”
查:相互查驗駕駛證、行駛證、交強險憑證,並用手機拍照固定證據。
拍:用手機拍攝事故現場道路環境、標識標線、車牌號碼、接觸部位,固定現場證據。
拍攝要點:利用標識、標線拍出各方與該事故有關的違法行為,照片應真實反映出道路環境及標識標線和車輛的關係、車牌號碼、碰撞部位、損壞基本情況、駕駛員人像特徵等信息。
聯:相互撥打對方手機,確認聯繫方式。
撤:固定完證據後,迅速撤除事故現場,雙方應儘快持相關證據共同到附近的事故快速處理中心或交警大隊接受處理。如不自行拆除,造成嚴重交通堵塞的,交通警察將對雙方當事人作出200元的處罰。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需在事故車輛來車方向設置事故警示標誌,並迅速報警
1.事故造成人員傷亡的
2.機動車無號牌、未投保強制保險的
3.事故涉及載運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品車輛的
4.駕駛人無有效機動車駕駛證的
5.駕駛人有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嫌疑的
6.任何一方當事人逃逸的
7.事故現場無法查證交通事故事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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