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鐵上吃泡麵是沒有公德的表現嗎?

近日,一男子在高鐵上吃泡麵遭一女子怒罵,稱其沒有公德心。那麼,在高鐵上吃泡麵,真的是沒有公德的表現嗎?

在高鐵上吃泡麵是沒有公德的表現嗎?

首先,我們先看該男子有沒有違反高鐵的規定。根據鐵路部門最新修訂的《鐵路進站乘車禁止和限制攜帶物品目錄》,有強烈刺激性氣味的物品,有惡臭等異味的物品、活動物(導盲犬除外),可能妨礙公共衛生的物品,能夠損壞或者汙染車站、列車服務設施、設備、備品的物品,如臭豆腐、榴蓮等,如果影響其他乘客,也屬禁止之列。

在高鐵上吃泡麵是沒有公德的表現嗎?

榴蓮

泡麵不符合禁止的條件,所以吃泡麵不違規。那麼,高鐵上吃泡麵就純粹是一個道德問題了。至於這件事是否違反公德,公眾是眾說紛紜的,支持或者反對或者中立的都有,所以這件事違不違反公德,是一件有待商榷的事情。高鐵上的女子連道德譴責的權利都沒有,挺多隻能和男子協商一下,讓他能不能不要吃泡麵。如果對方不聽,女子也沒有權利制止對方。

像是在這種不違反規定的情況下,在哪裡吃、吃什麼別人是沒多少權利去制止的,只能靠個人的自覺和彼此的體諒。如果自己心裡不滿,也只能是和對方好聲好氣的商量。不要說強行制止了,連謾罵都是沒有資格的。

這種事情,只能靠協商和忍耐來解決。

在高鐵上吃泡麵是沒有公德的表現嗎?

罵人

不過,比起這件事情本身,女子的態度反而更引人注意,因為實在太惡劣了。網友們紛紛對女子的態度表示不滿,覺得應該好好協商,而不是一方指著另一方鼻子罵罵罵。後來女子辯解說是因為孩子對泡麵過敏才如此激動的。問題是高鐵是公共場所,一個人是沒有權利因為自家孩子對泡麵過敏就不允許別人吃泡麵的,你只能是和吃泡麵的協商,努力爭取對方的諒解,或者直接帶著孩子離開地鐵,或者忍耐。

個人的權利是有邊界的,一般情況下你是不能夠享受到越界的權利的。

這件事讓我聯想到了另一條新聞:一男子因自己老婆懷孕在小區裡張貼了一張通知,要求整個小區的居民不能養寵物。這實際上就是越過了個人權利的邊界。對於這種越權行為,公眾自然是不樂意的,因為大家認為個人根本沒有資格讓公眾為了他自己的私利而委屈、麻煩除他以外的所有人。

現實生活中我們要想清楚自己有權做什麼無權做什麼,不要做越權的事,招致公眾的厭惡。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