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了一年的房租只住了三天,房東不給退一分錢,怎麼辦?

向紓孜


作為出租人,應當為承租人提供符合安全標準、適宜承租人及其同住家屬居住的房屋,租賃標的物存在嚴重瑕疵,影響承租人及其家人的居住安全,根據《合同法》第107條、223條、96條的規定,因此承租人有權解除合同,同時可以要求出租人返還八個月的租金及押金。


建議收集好證據材料,準備到法院起訴。起訴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二百三十三條 租賃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訂立合同時明知該租賃物質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第九十七條 合同解除後,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要求恢復原狀、採取其他補救措施、並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法律知道


首先你們有合同,合同肯定是年租,不是月租,也不是日租。每個房子,月付,季付,年付,房費就不一樣。是你違反的合同。我的出租房,那天來了倆個租客,我要1000押金,前來的說是打工的,給我500押金半年付。我心軟答應了,後腳又來一家,想租我房子,一年多給我500說是孩子這裡上學。我感覺得有做人原則,因為前一個先付了500押金了。媽蛋,重點來了,倆天后,我上班,給我打電話催死我,說是家裡大人給別的地租下攤位了,不住了,讓我扣他200剩下的押金還他。媽屁,火冒三丈,問題是還一直奪命催你回去結算。我找誰說理去!做人如果誠信做不到,那就謙虛點,可能房東會只扣你押金


我叫果果5


說實話我恨樓主這樣的人。我的一個房子就是這樣。租客8月26日,租了1年,交錢入住了。9月5日要求退房。我扣了1個月的錢還在罵我。要知道我這是學區房。每年窗口只有8月下旬到9月1號這幾天。他偏偏把這幾天耗過去了。後來我只有前後租給月租散客和空置了一年。算下來,大約每月損失了500塊,一共損失6000塊。要知道房租一共才2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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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朋友吃飯,點了八個菜,剩下的三盤菜,就沒動過筷子,老闆不給退!題主:你說――咋辦呀?


遙望19930630


你這垃圾,有你這麼問問題的?你交了一年房租只住三天的原因是什麼怎麼不說清楚?房東原因你就討回租金和違約金,你的原因你就自己認,合同白紙黑字就在那,一切按合同辦事。


棋歌


作為一名房產經紀人我來回答一下這個問題吧,你只說了給了一年房租沒有說明房東為什麼原因不退一分錢?

按你提出的問題我們可以分為兩部分,一部分問題是你給了一年房租房東不給住了又不退一分錢

還有一個問題就是你給了一年房租房東突然不讓你住了。又不退一分錢房租


我先給你解答一下一般現在租房子都是要簽訂合同的,一式兩份業主租客各一份,而且還有一個簽訂合同的中間人。還有一點就是交房租最多就是兩押一付。我不知道你是什麼原因一次性付款一年的房租,假設你付了一年房租業主不願意讓你住又不退一分錢,如果你有簽訂租憑合同的話就不用怕。你還可以找業主索賠而且還是三倍,

如果沒有簽訂合同的話那麼你也應該還有微信或者支付寶轉賬記錄吧?不可能一年房租直接給業主了,

第二種就是你給了一年房租是你個人原因又不想住了的話,業主肯定是不想再給你錢了。因為你不租了業主還要找租客。而且還會有空置期在哪裡。誰都不願意這樣

其實重點還是你處於什麼原因交了一年房租,因為我還從來沒有碰到過需要交一年的。我出租過兩萬多一個月的高檔別墅也是兩押一付,當然人家找租客也是非常挑剔。租房之前還需要了解對方工作還有幾口人等等。你這種情況如果是自己提出來不想租了就很難辦了。業主不願意退你也只能認了。或者一直住下去



不管租房子也好出租也好都希望雙方合作愉快,不希望出現不好的事情,所以租房子之前一定簽訂一份合同。條條框框提前說清楚,這樣對雙方都比較好,我們租出去每套房子交房子那天還需要驗房。必須傢俱跟傢俬清單寫清楚。然後經手人簽字。租客確認無誤再簽訂合同。這樣就可以避免發生,許多沒必要的事情

我是 江西小軒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幫到你 感謝閱讀


江西老表小軒


首先房東沒有義務必須退你錢。你想租就租不想租就退。你做事缺乏考慮兒媳。再說也沒必要非得先交一年的錢。實在不行你就住下去或者轉租。。。最煩你這種多事的人浪費大家時間。。。我也是租客。。。我要是房東扣你兩個月房租搬走。。。不願意一分不退。。。


春夏秋冬遠去


如果有合同,按合同走,沒合同,一份不退也不符合公平原則,先協商,協商不成到法院起訴。一般情況如果合同沒到期退房要付給對方一個月房租做為補償。你這顯然對你有失公平。


夢迴軍營534


如果是你自己的原因違反合同約定,房東不退房租無可後非,但可以跟房東協商退一部分,協商不成只能怪你自己辦事欠佳!


相思雨紅塵淚


我不是要批評題主,而是要批評那些給題主出壞主意,餿點子的,你們的三觀是不是欠費了?我們只要認真的聽一下題主的一面之詞,就能知道,題主是一個不講誠信,不負責任,無理取鬧,自私自利,情商差的人。一不講誠信,租房子是簽了合同的,有合同就按合同辦事。合同有沒有對傢俱種類數量,能不能洗澡,室內溫度做出限定?沒有?是不是可以理解為,這房子本來出租本來就是不帶傢俱,不提供洗澡條件的?簽了合同,又要返回,沒有契約精神。供暖要看當地是如何規定的。第二,不負責任。一個對自己都不負責任的人能對他人,對工作,對社會負責任?我看夠嗆。你自己租房子,你自己都不看一眼,傢俱家電什麼情況,能不能洗澡,供熱是集中的還是空調電熱器,都不瞭解就籤合同付錢,你以為是在你家你爸你媽哄著你呢?你付錢代表你認可房子的可觀和價值,你自己對自己不負責,還指望別人保護你?另外,把過錯推到你媽身上,就是不孝,你付費錢和你媽付的錢,在這事裡有區別麼?對於長輩犯錯不主動攬過來,不孝。三無理取鬧。在已經簽訂合同,且房主沒有明顯違約的情況下,要求提前解約。是由於你的原因提出提前解約,你應當付違約責任。卻威脅房東,要告派出所,要上法院,你嚇唬誰呢?派出所不管你這破事,去法院?你也是敗訴,不信就去試試。是不是之前還有撒潑打滾,房主沒搭理你,惱羞成怒?才威脅去派出所上法院?四自私自利。在租售比如此低的當下,能把房子租給你的都是對你好的人,等於給你錢。600萬的房子一個月5000不到的租金。你把600萬存定期,買國債穩定無風險,合一個月比這5000租金多得多吧?你今天說租房子明天不租了,房主少則三天多則半月,這空置期經濟損失你來彌補?房主不去工作,不安排生活,陪著你看房子談合同清水電,時間精力都搭在你身上了,是上輩子欠你的?你眼裡只有你要退的那點租金?只想著你自己?五情商差。批評你半天了。替你說句話。既然你要解約,房主有沒有合同上規定的違約情形。你還想要錢。就要重新啟動你那已經生鏽的腦子。改變一下你生冷橫的態度,和顏悅色的找房東商量,一是哭哭窮,說自己也困難,請求諒解,二是能不能讓你自己或原來的中介幫忙,把房子轉租出去,降低一下你的損失,房主這邊也沒什麼實際的損失。至於押金,你說憑房東心情,能退多天退多少。誇房東大度,給他一個大帽子一般不好意思扣你太多。要是房東是個葛朗臺,你又在合同中找不到發力點,就只好把合同進行到底了,房東也不會因此獲得額外收入。以上五點,題主可能都是問題的早期症狀,還沒發展到晚期。我的話可能重了,為了防微杜漸,還是說了。至於我說的對不對,咱們可以逐一討論。有些人說什麼放臭魚。這個可能涉嫌刑事犯罪,5000元的損失就能立案,罪名是故意毀壞公私財務罪,細節自己百度。不要以為一次警察叔叔沒有找到你,就萬事大吉,中午放臭魚沒事,因為早晚是要付出代價的,一次刑事犯罪記錄毀終生,慎重,慎重。切記,切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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