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样的温暖 真情的服务-上门服务架起法律援助的连心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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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常说

父母在人生尚有来路

父母去人生只剩归途

父母抚养我们长大成人

在他们年老时

我们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不久前

石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上门受理了这样一起赡养纠纷案

......

“杨大妈,您好!我们是石嘴山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您的小女儿到石嘴山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反映您的另外两个女儿不尽赡养您的义务,想通过法律援助的形式,对她们提起诉讼。今天我们上门来,是想听听您自己的想法,如果您同意我们现在就为您办理相关的法律援助手续,您能把真实的想法告诉我们吗?”2018年8月8日下午3点左右,石嘴山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上门受理了一件81岁老人的赡养纠纷案。

别样的温暖 真情的服务-上门服务架起法律援助的连心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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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81岁家住在大武口区某小区的杨大妈,养育了两个儿子和三个女儿,丈夫去世的早,一直独自生活。直到今年4月份,在家摔倒被送往医院,出院以后,由于行动不便,一直居住在小女儿家里。当初兄弟姐妹约定:由五个儿女每人每月轮流在各自的家里照顾母亲。但是由于杨大妈有低保费和遗属津贴,所以导致大女儿和二女儿不想尽赡养义务;大儿子因为自己还要工作,同时妻子又生病在家,导致无人照顾母亲,但是其下班以后,还是经常会去看望母亲;二儿子目前居住在银川,也会打电话询问母亲的情况……杨大妈希望得到所有孩子的赡养,经征询意见后,杨大妈决定起诉五个子女,要求他们共尽赡养义务,为此工作人员现场办理好了法律援助的相关手续。工作结束后,老人家以及其家人对于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上门提供服务的方式以及具体的建议相当满意,在工作人员离开之际,并连连表示感谢。

近年来,石嘴山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全面提升服务质量,不断深化便民服务措施,对行动不便的老人、残疾人及时提供“上门服务”,架起了法律援助机构与弱势群体之间的连心桥,有效地维护了受援人的合法权益。

普法

在这里,普法小编也想向大家普及一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章第四十九条规定,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服务的义务。

还有还有,如果你有任何法律上的问题,请向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寻求帮助吧~(咨询电话2017021)或者向小编留言呦,我们会第一时间回复哒~

别样的温暖 真情的服务-上门服务架起法律援助的连心桥

供稿:市司法局法援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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