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做了十一年才缴一年社保,想要公司补缴却只给补一年,合理吗?

往事不能随风4


楼主你好,您所在的单位你已经工作了11年,那么才给你购买了一年的社保,很明显,这种做法是非常不合理的。并且不但不合理,而且这属于违法行为。

因为我们国家的《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只要与单位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30日内就要为员工依法购买社保,所以您所在的单位实际上已经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只要你持有相关的证据,申请自己的主张,我想会得到应有的赔偿的。

那么楼主既然养老保险账户和医疗保险账户开立比较晚,如果再补交的话可能会比较困难,在这样的前提下,我觉得你只能申请一笔,这个现金补偿是比较合适的。

按照公司承担比例的费用,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包括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这五大类保险所有的费用累积计算到一起,大概十年的费用是多少钱?要求你所在的公司给你一笔现金补偿,我觉得这是最合理的。


社保达人工作在电力


\n

{!-- PGC_VIDEO:{"thumb_height": 360, "file_sign": "17e654f4356b39a4e08bfd6dafed2f8b\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