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橋西法院裡面也有個「飛虎隊」?

在石家莊市橋西區人民法院,有這樣一支執行團隊,在團隊長劉飛虎的帶領下,他們執行的案件既“飛速”,又“虎虎生威”,執行效率高,對待老賴絕不手軟,樹立了法官良好形象,被當事人親切地稱為執行“飛虎隊”,多次獲得群眾贈送的錦旗。

什麼,橋西法院裡面也有個“飛虎隊”?


劉飛虎曾在橋西法院刑庭從事審判工作,為打好決勝“基本解決執行難”攻堅戰,該院從全院抽調骨幹充實執行隊伍。今年2月,劉飛虎被抽調到執行局綜合處任負責人。他率領4人團隊,以決戰決勝的精神狀態,攻堅克難、頑強拼搏,7個月共收案611件,執結378件,執結率達61.87%,其中採取拘留措施20人次,移送拒執罪4案,有力打擊了老賴的囂張氣焰,保護了當事人合法權益。他還負責執行局的執行信訪工作,積極轉變工作方法,以“事中人”角色換位思考,使全局執行信訪案件從150餘件降至5件,成效顯著。

平時,他注重學習調研,筆耕不輟,所撰寫的調研文章和審判案例多次在市級刊物上發表,並有多篇裁判文書在優秀裁判文書評選中獲獎。他所撰寫《輕微刑事案件快速辦理機制研究》榮獲全國法院系統第二十七屆學術論文討論會優秀獎、《論公訴案件刑事和解程序的完善——以實踐角度為視角》榮獲全國法院系統第二十九屆學術論文討論會優秀獎。曾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開展加強基層建設年活動優秀駐村工作隊員,多次被評為優秀公務員。

拖欠血汗錢 絕對不行

“工資都是血汗錢,誰要是拖欠,我第一個說‘不’!”劉飛虎執行團隊在決勝“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中,格外“照顧” 涉民生案件,處處開綠燈,在他們的竭力追討下,一起拖欠工資達70萬餘元的22件勞動爭議案件圓滿執結。

今年4月,李某等7人就勞動爭議糾紛向橋西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要求被執行人某電子支付服務公司給付勞動報酬共計23萬餘元。執行過程中,因該公司未如實申報財產,劉飛虎執行團隊依法對該公司法定代表人徐某採取了司法拘留措施,面對法律威懾,徐某先期給付了部分申請人的薪資,並與其餘申請人達成和解協議,承諾在約定期限內全部履行完畢,該團隊依法對其解除了拘留措施。之後,劉飛虎執行團隊在辦案期間發現,被該公司拖欠工資的員工遠不止上述7人,後續又有15名該公司員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遂將後續案件依法併案執行。出乎意料的是,該公司竟然接連挑戰法律權威,不僅未在和解協議約定的期限內給付剩餘申請人的薪資,又在後續15起申請執行案件中,再次違反財產報告制度,劉飛虎執行團隊據此第二次對徐某採取司法拘留措施。

徐某“二進宮”的當天,該公司這才著了急,開始主動聯繫眾多申請人並再次尋求和解,經過劉飛虎執行團隊釋法明理和組織協商,雙方達成了15日內付清全部薪資的和解協議,徐某再次被解除拘留措施。然而,該電子支付服務公司卻繼續“爽約”,這次又是僅履行了部分給付義務。面對被執行人的“拖拉”作風,劉飛虎執行團隊依法採取強制措施,直接對電子支付服務公司的部分房產予以查封,徐某徹底慌了神,在法院查封其房產的第三天就支付了剩餘全部拖欠工資。至此,22起勞動爭議案在經歷“一波三折”之後,最終在劉飛虎執行團隊的努力下圓滿執結。

設身處地執行 溫暖群眾

一面錦旗、一封表揚信,這是一位近期一直臥病在床、急等執行款救治的61歲老奶奶託人捎來的真摯感謝,也是劉飛虎團隊在繁忙之餘收到的最大表彰。

“我親身感受和經歷了“飛虎隊”愛民、司法為民的整個過程,在此我和我母親向你們深深的鞠上一躬,真誠地道一聲‘謝謝’,你們辛苦了”,這是喬奶奶及其女兒在經歷4年追討路程,最終拿到被騙款之後的真情流露。

“懷利民之心,辦利民之事”,這是劉飛虎執行團隊40天內第二次收到感謝錦旗,切實體現了以“事中人”角色,真正為當事人辦實事、辦難事、辦急事的司法情懷和職業擔當。

2014年,喬某、卜某因安排工作費用問題產生糾紛,後法院判決卜某退還喬某7萬元。在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劉飛虎執行團隊經調查發現,被執行人卜某銀行賬戶有15000元存款,但其被傳喚到案時卻拒不如實申報財產,而申請執行人喬某本就年事已高,卻又遭遇車禍,一直住院臥床治療,急需執行款維持長期的醫療費用。該團隊認識到這是一起典型的涉民生案件,感受到喬某是帶著迫切的訴求、強烈的司法信任來尋求救濟的,必須將職業良知、司法關愛融進案件中,以“事中人”角色急當事人之所急,多付出一份努力,給喬某多一點生活的希望。

對此,劉飛虎執行團隊多次前往被執行人卜某家中釋法明理,申請人也提出僅給付5萬元就可以和解止訴,但卜某始終百般狡辯、拒不履行。在對卜某反覆曉之利害均告無果的情況下,劉飛虎執行團隊隨即對其作出司法拘留決定,卜某此時才認識到問題的嚴重性,懾於法律威嚴,分別通過銀行轉賬、現金交付等方式,全部履行還款義務。

雷厲風行辦案 絕不手軟

有人說:“法院執行時間‘無限長’!” 劉飛虎執行團隊用實際行動證明,只要用對了方法,執行不再難。從收案到執結他們僅僅用了18天。當事人常某送來的一面錦旗:“執行神速,廉潔奉公;盡職盡責,服務為民”。

常某與吳某因買賣合同糾紛一案曾訴至橋西法院,雙方當事人通過訴前調解簽訂了調解協議:被告吳某於30天內歸還原告常某10萬元欠款,原告常某放棄其他訴訟請求;如被告吳某未按前款約定履行,則除支付前款約定的款項外,以尚欠款項為基數,按年利率6%支付利息。

但是,被執行人吳某並未按照調解協議履行,逾期30天還剩6萬餘元未歸還常某,隨後常某申請了強制執行。劉飛虎執行團隊依法迅速對被執行人吳某名下的銀行存款、房屋等進行了網絡查詢,經查詢,被執行人吳某名下暫無財產可供執行,申請人常某又無法提供被執行人其他可供執行財產,隨後該團隊依法對被執行人吳某予以信用懲戒,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為最大限度實現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該團隊堅持不放棄,窮追不捨,繼續多方查找被執行人的財產,發現被執行人吳某名下有一輛汽車,便迅速對該車進行了查封。

鑑於被執行人吳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並在之前向法院申報的財產中並無該車信息,屬於虛假申報財產,為維護法律尊嚴和權威,劉飛虎執行團隊依法對被執行人吳某予以司法拘留,並限被執行人吳某在20日內將其名下汽車或該車變賣款交至法院。

被執行吳某的兒子得知此事後,劉飛虎執行團隊向其釋法明理,並告知吳某拒不執行的嚴重後果,迫於法律的威嚴,吳某之子主動將6萬餘元交到法院歸還給申請人常某,此案得到迅速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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