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回应黄晓明卷入18亿元操纵股价案 未被列入违法行为当事人

证监会回应黄晓明卷入18亿元操纵股价案 未被列入违法行为当事人

证监会回应黄晓明卷入18亿元操纵股价案 未被列入违法行为当事人

证监会回应黄晓明卷入18亿元操纵股价案 未被列入违法行为当事人

8月17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常德鹏表示,黄晓明账户虽然被牵扯进高勇“18亿操纵股价案”,但黄晓明未被列入违法行为当事人,也就是说黄晓明无罪。

8月15日凌晨,黄晓明在新浪微博发出声明,对高勇“18亿操纵股价案”做出解释说明。黄晓明表示其账户是历经三次辗转最后委托到高勇身上的。黄晓明称,自己的股票账户开立后由其母亲张某霞代为管理,其母亲将账户委托给高勇的合伙人路某理财,之后,经由路某介绍委托给高勇管理。黄晓明本人不认识高勇,只是委托路某理财,黄晓明也承认本次事件确实是由自己理财不谨慎所导致。

“18亿操纵股价案”起因:北京护城河投资发展中心合伙人高勇使用其实际控制的16个证券账户,在2015年1月至7月间,集中资金优势,操纵“精华制药”股价非法获利8.97亿元,最终被证监会裁定罚没18亿元以及终身市场禁入。这位“民间股神”控制的账户组中,就包括黄晓明账户,由此事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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