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法並用巧執行 以物抵債促和解

9月3日,在當塗縣法院執行法官的努力下,一起矛盾錯綜複雜的借貸案件當事人順利達成和解。被執行人邱某將鋼構公司設備抵償申請人的部分借款,餘款償還達成還款計劃。

自2013年起,被執行人邱某因投資鋼結構公司分次向申請人借款,鋼結構公司提供連帶責任擔保。然而借款到期後,雙方因還款數額、利息計算等問題發生糾葛最終對簿公堂。案件經過一審、二審、再審,最終判決邱某償還借款本金及利息130餘萬元。

判決書下發後,權利義務明瞭,雙方當事人卻因這一系列的“對決”埋下深深的積怨。被執行人邱某經營不善負債累累,申請人咬定還款數額不予寬緩時限,雙方一時僵持不下。執行法官靈活出擊,從擔保人鋼結構公司入手闡明法律規定,同時組織雙方協調還款方案。經過執行法官釋法析理,二人最終冰釋前嫌,達成以物抵債事宜。公司設備抵債大約所欠債務的一半,餘款部分達成和解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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