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謨」發揮檢察職能 保護國有資產

為督促行政機關依法履行職責,促進依法行政,保護國有資產、維護國家利益。近日,望謨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履職向望謨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出公益訴訟訴前檢察建議,建議該局依法履職,

督促貴州觀山月置業有限公司及時繳清基礎設施配套1352122.00元。

望謨縣人民檢察院在履職中發現,貴州觀山月置業有限公司在望謨縣開發的“望謨縣大理石廠鐵木社片區城市棚戶改造:匯金財富廣場”房地產項目,建築總面積60157.36㎡,應繳納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1352122.00元。截止目前,該公司仍欠繳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國有資產仍處於流失之中。

該院根據《貴州省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徵收使用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相關規定,依法履職向望謨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出訴前檢察建議,建議其依法督促貴州觀山月置業有限公司及時繳清基礎設施配套1352122.00元,及時挽回國家損失。

下一步,該院將發揮檢察職能,加強與行政執法部門的協作配合,保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