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P2P和消费金融到底有什么区别?

与银行、保险等传统金融行业相比,私募基金和P2P算是新兴的投资方式,在如今投资理财界占的比重越来越大。

私募、P2P和消费金融到底有什么区别?

在众多的投资理财方式中,他们打败了银行理财,保险理财等前辈,现已成为部分人的投资首选。目前,两者都在经历着一系列法律法规的逐步完善,正变得越来越靠谱,且都是“双高”产品(高风险,高利润)。

还有近些年来国家大力提倡发展的消费金融,发展势头越来越迅猛,它们之间到底有什么区别呢?约财君今天就从几个方面来捋一捋这三大金融模式的区别。

运行模式及业务类型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下文简称“基金业协会”),私募基金是指在中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而私募机构通常在其中扮演着基金管理人的角色。募集所得的资金一般均交由托管机构进行集中托管,然后通过基金管理人将资金投资于股票、股权、期货、期权、债券、基金份额及投资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标的,以获得增值收益,其本质上是一种资产管理行为。

私募、P2P和消费金融到底有什么区别?

而P2P(peer-to-peer)则是指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借贷,其本质上是一种借贷行为。P2P机构在网络借贷的过程中扮演着中介机构的角色,其将借贷双方对接起来实现各自的借贷需求,并从中收取双方或单方的手续费或是赚取一定的息差以作为营利收入。

消费金融是指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小额、分散为原则,主要为居民个人提供以消费为目的的贷款。

收益情况比较

私募基金的收益有固定收益类也有浮动收益类的,固收类产品收益是固定的,浮动收益的则是不固定的。例如某投资者投资于一只私募股权类的基金产品,则该名投资者最终可获得的收益将取决于基金退出时被投企业的市值及每股价格,因而说私募基金的收益存在着一定的不确定性,不是固定不变的。同时,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利益与投资者的利益是一致的,私募基金的收益越高,则基金管理人相应可获得的超额业绩费用也就越高。

而对于P2P机构而言,其投资者可获得的收益是固定的,无论P2P机构的营运情况如何,投资者均按固定的年化收益率获取回报。

消费金融是面向个人的贷款,所以不存在收益,只有每家机构不一样的贷款利率。一般来说,银行消费金融的贷款利率相对较低。有部分P2P平台也同时开展消费金融业务。

投资者范围

在投资者范围上,P2P要比私募基金宽泛很多。

首先,只有符合基金业协会要求的“合格投资者”,才具备投资于私募基金的资质条件。具体而言,投资者应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且符合下列条件:(一)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二)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

其次,基金业协会对于私募基金的投资认购金额及投资者数量也做出了严格的条件限制。一方面,投资者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产品的认购金额应不低于100万元;另一方面,单只私募基金产品的投资者人数不能超过200人。

相比较而言,P2P是走的平民路线。没有对投资者的财产状况进行明确严格地限定;大部分平台的投资门槛也很低,几千元到几万元不等;投资者数量上亦未作出限制。

相比前两者,消费金融只有借款人,没有投资人。

宣传推介

私募基金仅能通过非公开的方式,面向特定对象进行宣传推介,而不得通过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分析会等方式面向不特定对象进行公开或变相公开地宣传。由此可知,私募基金强调宣传推介方式的“非公开性”以及宣传推介对象的“特定性”。

而P2P则是不得自行或委托、授权第三方在互联网、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等电子渠道以外的物理场所进行宣传推介,其具有一定的涉众性质。对比来说,P2P在宣传推介方式上具有一定的“公开性”,在宣传推介对象上具有一定的“不特定性”。

消费金融在宣传推介上没有明确限制。

牌照要求

基金管理公司具体开展私募基金业务前,应当在基金业协会申请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今年5月,随着资管新规的出台,私募基金管理公司与银行、证券、保险等传统金融行业一样成为成为监管部门特许的金融机构。

在经历了上半年的爆雷潮后,8月17日,网贷整治办发布了重启P2P备案的通知,紧接着有公布了问题清单108条细则,P2P在通过备案之后有望成为持牌机构。

消费金融牌照的门槛比较高,截至2018年5月,持有消费金融牌照的机构只有20多家,包括一些电商巨头,如蚂蚁花呗、京东白条、苏宁、国美等都属于非持牌机构。

金融去杠杆引发的资金面紧张,导致了金融产品、金融平台、企业的违约爆雷,下半年,这种情况将趋于好转。

8月11日,银保监会发布了一篇题为《加强监管引领 打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 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水平》的通知,加大信贷投放力度,扩大对实体经济融资支持,宣告了国内资金紧张时期结束,社会融资额将扩大,信托贷款、委托贷款等表外融资变化趋于平缓,在利好实体经济的同时,对于为企业提供资金的私募、P2P也是大利好。

8月18日,银保监会发布《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信贷工作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的通知》,明确提出提出积极发展消费金融,支持发展消费信贷,消费金融预计将迎来一波发展热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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