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担当
年过半,入三伏;夏日灼,蝉嘶鸣。从三九寒天到夏热三伏,按照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和顾雪飞检察长指示要求,禹州市检察院党组精心组织,分管领导项目化推动,牵头部门精准对接,全院干警精细化执行,确保“十个工作专项”和“爱民实践服务承诺十件实事”落到实处,见行见效。
本期小编给大家解读禹州检察此项“双十”工作亮点
开展生态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
今年以来,禹州市人民检察院根据上级检察机关的统一部署,立足办案,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认真开展“生态领域公益诉讼”专项活动,为建设天蓝、地绿、水净的“美丽禹州”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领导重视 组织有力
按照省、市院的要求,4月16日,禹州市院召开院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公益诉讼工作,民行部门汇报了市院印发的《全市检察机关生态领域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禹州市院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并就下一步如何贯彻落实市院活动方案提出了具体要求。
加强协作 形成合力
公共利益的保护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党委人大支持、行政机关理解、审判机关配合及社会主体的积极参与,才能取得最佳保护效果。
拟定了《中共禹州市委、市政府关于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的报告,拟提交“两办”出台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的文件,为下一步开展公益诉讼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
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离不开市财政、国土、环保、政府法制办、食药监、水务局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行政执法与民行检察的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机制,及时互通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移送、违法行为整改等情况。参照外地的经验做法,草拟了《关于加强公益诉讼工作协作配合的意见》,目前正在协调推进。
主动加强与有关政府职能部门的沟通,在法律政策理解与适用、信息共享、技术咨询等方面增进最大共识度;与法院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在案件管辖、证据规则、庭审程序等实务问题上寻求最大公约数。
积极与监察机关沟通协调,围绕检察监督职能和国家监察职能的衔接,建立职务犯罪案件工作衔接及线索“双向”移送工作机制。
对内加强内部协作配合,建立检察一体化机制。与侦监、公诉、控申、案管等部门展开协作,相关部门在办理刑事案件中涉及食药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国有财产、国有土地等领域侵害公共利益线索的,及时移送。
加大宣传 扩大影响
印发宣传彩页2000余份,向社会公众分发,宣传公益诉讼活动,提升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公益诉讼工作的知晓度;另通过电台运用新闻媒体制作公益广告集中宣传公益诉讼立法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集中宣传公益诉讼中的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鼓励群众举报线索,扩大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的来源和影响。
审 核丨宋文涛
供 稿丨民行科
编 辑丨陈永强
禹州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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