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名利场”的招牌从娱乐圈门口摘下来

近一段时期娱乐圈好不热闹:先是出轨新闻迭传,后有李冰冰、黄晓明与股票,再接崔氏与冯裤子的撕逼大战,近闻范冰冰的不知所踪。当真是你方唱罢我登场,“乱花”渐欲迷人眼。旁观者或喜闻乐见以之为谈资,或幸灾乐祸善恶终归有报,或咬牙切齿戏子乱国,或摇头叹息人心败坏。众说纷纭,不一而足。但骂过之后呢?我们该怎么办?我们终归要做些什么吧。

西晋的潘岳有“掷果盈车”的典故,可见“追星”古已有之。娱乐明星每天长时间、大篇幅占据着以网络为主的宣传媒体。他们外表光鲜亮丽,生活豪奢,让无数青少年羡慕、效仿,并由此催生了越来多的粉丝。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曾公布一项课题名为“少年儿童偶像崇拜与榜样教育研究”的调查报告,结果显示近七成的孩子最崇拜的偶像是文艺体育明星,而把科学家作为偶像的孩子只有2.3%。这让人震惊。

现在的网络已发展成为媒体的中坚,占据着绝对的主导地位。因此以网络为主体的媒体人就要切实负起弘扬社会正能量的作用。他们的站位要高而广,应该全方位多视角地关注国家各行各业的精英,宣传那些在各自岗位默默无闻做出贡献的人,例如:科学家、教师、警察、医生、护士、铁路工作者等人,这些人虽然很少活跃在荧屏上,却更值得人们敬仰、学习。理性看待明星,正确认识公众人物,对互联网生态的维护和形成意义重大。每个人既不要成为键盘侠,也不要做被娱乐炒作所左右的无脑者,在正常关注明星的同时,更应注重个人的提升,才能真正回归到娱乐造福人民的初衷。

同时要强化网络的监管。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要坚决防止追捧明星、大款、网络红人,防止炒作个人隐私、情感纠纷、家庭矛盾,防止宣扬一夜成名、炫富享乐、自私自利、勾心斗角。这些炒作以谋取私利为目的,以明星绯闻八卦为噱头,在手段使用上无所不用其极,这些行为愚弄了大众、污染了网络、触碰了法律,理应受到惩治。要进一步划清网络炒作、明星隐私曝光的底线。针对利用炒作明星绯闻、过度消费明星隐私的牟利行为,相关部门要加大打击力度,让利益熏心的跳梁小丑暴露真面目,给娱乐圈降降温、把把脉、治治病。

对于娱乐圈中层出不穷的天价合约、偷税、漏税要坚决依法惩处。近日有调查报告公布中国电视剧女演员片酬榜,其中人气女星杨幂、孙俪、范冰冰、杨颖、迪丽热巴、赵丽颖、周冬雨等片酬高达8000万。秦海璐在某节目中曾说过:我们挣一部戏的片酬,可能够老百姓过一辈子的。这是怎样的触目惊心啊。影视行业主管部门对影视明星参与综艺娱乐节目、亲子类节目、真人秀节目应该进行严格调控,严格执行网络视听节目审批制度,严格规范影视剧、网络视听节目片酬合同管理,加大对偷逃税行为的惩戒力度。收入本来就非常高了,却还想着偷税、漏税,显然就说不过去了。强烈建议,凡是有过偷税漏税行为的明星,不仅要承担法律后果,还要限制其今后在娱乐圈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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