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謹慎!2017年光伏評價結果並不能完全作爲投資依據

需謹慎!2017年光伏評價結果並不能完全作為投資依據

2018年3月1日,國家能源局綜合司印發《關於發佈2017年度光伏發電市場環境監測評價結果的通知》,公佈了2017年度光伏發電市場環境監測評價結果。

寧夏、甘肅、新疆3個省份評價結果為紅色,青海、內蒙、吉林等12個省份和冀北地區評價結果為橙色,黑龍江、遼寧、四川等15個省份和冀南地區評價為綠色(詳見下表)。

需謹慎!2017年光伏評價結果並不能完全作為投資依據

部分省區2018年光伏新增建設規模可能被削減

2017年12月8日,國家能源局印發《關於建立市場環境監測評價機制引導光伏產業健康有序發展的通知》,明確評價結果將作為加強光伏行業管理、引導各地有序開發的重要依據。

評價結果為紅色的地區,國家能源局原則上在發佈監測評價結果的當年暫不下達其年度新增建設規模(國家已明確的特高壓外送通道配套建設的新能源基地除外);除已納入以往年度建設規模且已開工建設的續建光伏項目外,建議電網企業暫緩受理項目併網申請,企業謹慎投資。

評價結果為橙色的地區,國家能源局在省級能源主管部門商有關方面提出有效措施保障改善市場環境的前提下,可視情安排不超過50%的年度規劃指導規模

評價結果為綠色

的地區,國家能源局將按規劃保障其光伏電站開發規模並視情予以適度支持,地方政府和企業可有序安排投資建設。

因此,上述評價為紅色和橙色的省份將有可能面臨被暫停和削減2018年光伏新增建設規模的風險。按照國家能源局2017年7月19日印發的《關於可再生能源發展“十三五”規劃實施的指導意見》安排,評價結果為紅色和橙色的省份只有青海、內蒙、吉林、雲南、陝西和河北六省區下達了2018年光伏新增建設規模,涉及總規模為4.4GW。由於這些省區評價結果均為橙色,按50%的比例安排的話,或將有2.2GW規模被消減

評價結果並不能完全作為光伏電站的投資依據

除了評價結果為紅色和橙色的省區投資需要格外謹慎外,評價結果為綠色的省區投資是不是就相對穩妥了呢?小跟班個人認為也需要慎重一些。

首先,國家能源局2017年12月8日印發的《關於建立市場環境監測評價機制引導光伏產業健康有序發展的通知》已經明確,

評價結果的監測評價對象為普通光伏電站和領跑基地項目,不含光伏扶貧村級電站和分佈式光伏系統。這意味著目前發展活躍的工商業、戶用光伏並不包含在監測之內。因此,對工商業、戶用而言,上述評價結果只能作為投資參考,並不能完全作為投資依據。

其次,評價結果為綠色的安徽、山東等個別省份已經出現了或多或少的電力消納問題。2017年底,安徽省發改委發佈了《安徽省2018年光伏發電消納形勢分析報告》,多數地區電力消納呈紅色預警(詳見下圖)。此外,安徽亳州也從2018年1月1號起全面暫停了商業光伏發電項目備案。再有,從國家能源局綜合司發佈的《關於2017年前三季度緩解棄水棄風棄光狀況的通報》可以看出,2017年山東、山西、河北等省開始出現棄光現象。這些無疑會對光伏電站投資造成一定影響。

需謹慎!2017年光伏評價結果並不能完全作為投資依據

綜上來看,《2017年度光伏發電市場環境監測評價結果》並不能完全作為電站投資依據,具體項目還要綜合考慮各地區的實際情況,詳細諮詢當地供電局和發改局等部門相關電力容量、消納等信息,才能做出更為穩妥的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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