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場交通事故肇事者把人撞的昏迷不醒,被劃分7分責任,而肇事者只有3分責任這合理嗎?

可愛寶貝豪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不以傷輕傷重為依據,不是誰傷重誰有理,不是誰弱勢誰有理,不是誰可憐誰有理,不是誰困難誰有理,而是嚴格按照證據依法來分析判斷,得出準確客觀的結論。

這個問題的題主,顯然還是傳統的錯誤其為,他認為,只要有人受傷,那一定是車的責任,這就是錯誤思維在作怪,這種思維需要我們來打破,要不會有更多的受害者。因為受害者往往也有這樣的邏輯,反正你也不敢撞我,你撞我,你就要承擔責任,其實道路交通安全法不是這樣的。

受害者七分責任,肇事車輛三分責任,我要為這樣的判罰叫好,儘管冷酷,卻也是充滿溫情,因為我考慮的不是這麼一個案例的好壞對錯,而是要考慮這樣的悲劇怎麼才能有效避免,最好的辦法就是讓違法的受害者學會遵守法律,他們不違法,自然責任就會小,也不可能承擔七分責任。

我們現在依法處理交通事故,出現了很多經典案例,像這樣打破以往思維,完全依法辦事,這是最好的教材,我們不支持不同情受害者,就是為了不再出現這樣的受害者,這也是大愛。大愛無疆。

只有我們全都使用依法的思維,認識到個人的問題,不再用碰瓷的心理考慮問題,這樣的悲劇才會越來越少,我們才會越來越美好。


韓東言


責任的劃分是交警根據此次交通事故各方的違法情況而定,不要說把人撞昏迷,交通事故導致當事人丟掉性命肇事司機沒有被認定為主要責任多了,關鍵要看引起事故誰違法的作用大而定,不能光憑傷者系行人或者系非機動車就該免責,這樣不符合立法初衷,也不符合公平正義。

說一案例,就如一個騎電動車,逆行進入機動車道,和一個無證駕駛機動車相撞,你說雙方都違法了,責任應該是誰承擔,很明顯,非機動車應該承擔主要責任,所以,在交通事故中,交警要看事故是誰違法引起的,雙方都違法,要看誰在違法中起的作用大而造成此次事故,而承擔主要責任或全部責任。


正義使者00779655175


判定誰的責任,那要看誰因為誰的違法行為是導致了事故的發生。

舉個例子,在限速60的單行道上,一輛小汽車以60的時速逆向行駛,一輛大貨車以60的時速按照道路標誌指示的方向行駛。這時,兩車相撞,小汽車駕駛員當場死亡。

恐怕誰都會判斷出來,逆行的小汽車錯了,如果他不逆行,那麼根本不會有這次事故的發生。

大貨車按照道路標誌行駛,因此大貨車的司機並沒有犯錯。

再說到問題上,提問者並沒有展示出提問車禍的詳細現場描述,因此我等吃瓜群眾實在是無法判斷劃分的責任是否合理。


胖胖的小豌豆


這麼來問問題的基本上都是理虧的一方,就是我慘我就是道理,交警才不管你慘不慘呢,平陰以前有一個老頭,喝酒了騎著自己改裝的摩托車(超重超速),闖紅燈被撞斷腿了,本身糖尿病,傷口不癒合,交警判全責,他女兒還打電話到濟南交通頻道喊冤,被交通臺的主持人和專家懟回去了。


濟南人7


交通事故責任劃定是一個客觀性的劃定,是交警根據事故原因以及誰的違法因素多判斷的,很多闖紅燈或告訴逆行被撞身亡的人,肇事者還是0責任呢。

不是說誰受傷嚴重或誰的損失大,事故責任就小,要看誰違法,誰違規?

舉個栗子:

晚上10點多,張某和李某從飯店出來,兩個人都喝了點兒酒,因為飯店離家只有8公里左右,張某就載著李某就騎著摩托車回家。路上行人很少,張某的車速就快了些,沒想到路邊有個人推著個獨輪車,張某看到時已經來不及剎車了,剎那間交通事故就發生了。

推車的人被撞肋骨斷了一個,李某因在摩托車後邊受傷輕,胳膊斷了,張某受傷最嚴重傷到了大腦,變成了植物人。

這起事故責任該怎麼劃分?主要責任在誰?

實際上因張某酒後駕車,超速行駛,他撞倒獨輪車所以他的責任最大,他自己的治療費要自己承擔還要承擔推獨輪車那個人的醫療費以及營養費。李某和張某一起喝酒,明知張某喝了酒還上他的車,出了事情只能自己要承擔很大責任。

事情變一下,張某與李某從飯店出來,張某沒有喝酒載著李某回家,路上突然從岔路口來了輛獨輪車,來不及躲避而發生車禍。

那該起事故意外的成分大一些,推獨輪車的人沒有看後方車輛就變大導致被撞,責任劃分就不一樣了,張某需承擔責任,推獨輪車的人也要承擔責任。


善言法務


看到這個問題我就噁心,什麼叫昏迷不醒的七分責任,肇事者三分責任合不合理?你連事故怎麼發生的都不說清怎麼劃分責任?難道昏迷不醒那方闖紅燈,另一方正常行駛還正常行駛的主責?難道醉酒駕駛摩托車追尾機動車,摩托車駕駛員昏迷不醒還機動車主責?有些時候交警判定主次責本來就是為了方便機動車車主走保險修理自己的車損,要是交警都這樣不管事故怎麼發生的,只要傷的重的就責任小,人沒事的都責任大,那還怎麼管理交通?這樣那些任性闖紅燈的人只會越來越有恃無恐。如果一方是機動車一方是非機動車,機動車有保險的,不論責任怎麼劃分,交強險範圍內都是機動車走保險賠償的,只要你醫藥費有發票,誤工費有工資單或者銀行流水保險公司都能賠付,超過交強險範圍才按責任來。


沒有你擁有全世界又如何46197128


這問題提的,為什麼不說明為什麼會發生交通事故,只是說了受傷者的情況,是博取同情嗎,交通事故不是因為同情誰就責任小一些。有可能百分之三十還是同情給的呢。這麼劃分肯定是因為被撞者違反交通規則了,不管行人還是非機動車都一樣要遵守交通規則。這麼劃分責任沒有不合理,如果要說不合理,只能說肇事者的責任也許還劃多了呢。


美美87215236


這個問題問得十分傻逼!

交通肇事,誰說司機的責任必須要多?目前社會上有些行人,闖紅燈,走路玩手機等等,行人不遵守交通規則太多太多!一般情況下機動車撞了行人,劃分責任時候都對行人有偏向行為。就題主問得問題,在當時可能的情況是被撞的行人負主要責任,嚴格來說可能要全責!只是考慮它是被撞者,適當照顧它,因為畢竟車輛有保險!

這個社會,如果想交通井然有序,就應該嚴格執行法律法規!如果行人主要責任,撞了白撞,撞死活該!如果司機主要責任,按過失殺人罪嚴厲懲處!如果雙方各自百分之五十責任,司機多承擔百分之三十責任,因為司機必須安全駕駛,這是硬指標!


楊長海35498452


工廠發生觸電事故,不管怎樣,責任區電工都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同樣,機動車於行人發生交通事故,機動車駕駛員都有不可推卸的責任。駕駛證和別的安全操作證一樣,都是安全的責任,而不是操作的特權,而且法規對駕駛證的要求比別的安全操作證更嚴格!道路交通安全法也比別的安全法規更嚴、更細!

而真正發生觸電事故的,電工要比普通人多的多,正真發生交通事故的,駕駛員要比行人多的多!奉勸各位開車的朋友,自己的強勢不一定是好事,不要總拿著弱勢的行人說事。本人開車時總是躲著行人,本人走路時總是躲著汽車。走路、開車不小心,抱著僥倖心理的人,躲過初一、躲不過十五,遲早是兩個這樣的人碰的一齊,下一步就是出事故!

總結一句話,不要總是關心出了事怎麼處理的問題,多關心些怎麼做才能不出事的問題。


皖C12345


劃分責任跟傷的重不重無關,不要混淆!劃分責任只看誰對誰錯,即使是撞死人了,不是司機的責任也不能讓司機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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