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身陷传销被囚20天,勒死“监工”后逃出报案!属于正当防卫吗

9月6日,@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发布关于张某故意杀人案的情况通报。

小伙身陷传销被囚20天,勒死“监工”后逃出报案!属于正当防卫吗

9月5日,媒体报道的云南省楚雄州“保山小伙陷传销勒死监工”即张某故意杀人案,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云南省检察院高度重视,专门听取有关案情汇报,并已指派专人赴楚雄州指导办案。

围绕社会关注的张某是否存在防卫情节等问题,云南省检察院将指导楚雄州检察院抓紧调查核实,严格依法认定,确保案件公正处理。案件进展情况将及时向社会通报。

案情回顾

2018年1月21日,云南保山昌宁小伙张某被朋友骗到楚雄后,骗进了一个传销组织。

被“监工”每天洗脑

王某是负责看管的张某的“监工”,不仅要看管好张某,还要不断地给张某洗脑,让张某发展身边的亲戚朋友,加入这个传销组织。张某的手机和身份证也被搜走。

小伙身陷传销被囚20天,勒死“监工”后逃出报案!属于正当防卫吗

△某传销现场,黑板上写着“富”字

张某说,自己非常反感传销组织,一直想找机会逃离苦海。但王某等人看管得太紧,根本没有机会逃离,况且身份证和手机都被搜走,他无法和外界取得联系。

被控制20天都逃不走

就这样,张某一直在传销组织里被控制了20天。不但每天不能自由进入,连上厕所都有专人看管。

期间,组织头目要求每个人都要拉亲朋好友进来销售化妆品,张某多次提出反对意见,先后五六次被传销组织的人员殴打。

临近春节了,张某想回家过年,可这帮人根本没有放走张某的意思。

上厕所时和“监工”起冲突

今年2月10日凌晨,张某想上厕所,得到王某许可后,王某要求跟着一起到出租房里上厕所。

进入卫生间后,王某对他说:小弟,今天领导(实际上是传销组织头目李某)讲的话,你听清楚了没有?想清楚了没有?要怎么做?你知道吗?如果弄不到五六万元,是给男人丢脸,你丢得起这个脸吗?

“为了你和家人的安全,你还是好好地考虑吧!领导只给你3天的时间,3天后,领导来了,就不知道领导会做啥了。要是他(领导)废了你,任何人都帮不了你。”

张某听到这些威胁后,主动提出:“我给你(王某)1万元,请放我走,我想回家过年。你觉得放走了我,你不好交代的话,要不,我们一起走,赶紧离开这个传销组织。”

王某听到后,当即拒绝了张某的恳求。

他用衣帽带勒死“监工 ”

“你怎么就听不进去呢?还想逃跑?”王某当即拒绝了张某的请求。怒火中,王某用手掐住张某的脖子,并将张某推到卫生间的墙角处,用力地掐住脖子,双方这样一直持续了4分钟左右。

这时,张某从自己所穿的羽绒服帽檐上,拉下一根带子,用带子缠绕王某的颈部,并用力拉扯两端……

在这过程中,双方都很难受,张某于是对王某说:要不,咱们一起松手,可王某就是不愿意松手。

10多分钟后,王某完全失去了反抗。

走出卫生间后,张某立即向警方报案称:自己被骗进传销组织,还被控制在传销组织里。

张某现场供认了杀人的事实。随即,警方将张某抓获。

张某被指犯故意杀人罪

检察机关指控:张某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同时,公诉人认为,案发后,张某主动打电话报警,等待民警抓获,属于投案自首;被害人在这起案件中,有一定的过错。

近日,楚雄中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张某的辩护人认为,王某对张某进行语言威胁、侮辱,并先动手掐住张某的脖子推到墙角,王某具有严重的过错,加上张某被传销组织控制,张某是在受到不法侵害,实施了正当防卫。这个案件中,张某导致了被害人死亡,应当属于防卫过当。

张某的辩护人说,该传销组织看管张某的那些人,已涉嫌非法拘禁罪,由楚雄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楚雄市检察院并向楚雄市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已经开庭审理,等待法院的判决。本案发生后,公安机关借机打掉一个传销组织。

但公诉人并不认可辩护人意见,认为辩护人提出辩护意见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家属要求赔偿损失64万

法庭上,死者家属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请求,要求被告人赔偿损失64万余元。被告人张某表示,将尽最大能力给家属赔偿。

本案争议较大,将择日宣判。

警方提示

以下活动可能涉嫌传销,请广大群众提高警惕:以互联网、报刊等媒介发布外汇交易、股票投资、新能源开发、风险投资、经营模式创新、纯资本运作、1040工程、境外债券、网络资本运作、网络点击广告等致富信息,或推销教育培训、个人理财、远程教育等虚拟产品,引诱他人参与。

传销行为的主要特征: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会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牟取非法利益。

综合 | 春城晚报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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