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容忍年輕人「試錯」式找工作

我認識一個本科畢業生,工作了3年,一直在換工作。第一份工作是在銀行,幹了不到一年,他感覺生活“一眼望到頭”,不僅晉升機會幾乎為零,收入也不高,於是,跳槽到另外一家銀行。收入雖然高了,可是辛苦了很多,幾乎每天都要到晚上8點左右才能下班。前段時間,他邊工作邊忙著參加公考,筆試成績雖名列前茅,面試卻被淘汰。最近,他又加入了事業單位的招考中。

這個畢業生的經歷並不是孤例。從一些報道中可以看到,近些年來在辭職這件事上,一些年輕人表現出驚人的行動力。諸如“裸辭”“一言不合就辭職”“辭職這件小事”“說走就走” 已然成為不少年輕人的標籤。

事實上,這種情況有些國家也是如此。據報道,韓國經營者總協會2016年對全國306家企業進行了“新入職僱傭情況調查”,結果顯示,青年職員進入公司不到一年就辭職的比重為27.7%,較2014年增長了2.5個百分點。辭職的人中過半表示,辭職原因是“無法適應公司組織和工作”,換句話說,就是受不了“公司文化”。

我注意到,有HR建議,第一份工作至少要幹滿一年時間,還有的建議要幹滿三年。要對某一行業、某個崗位熟悉瞭解,或者掌握某項工作技能,的確需要一段時間的積累。可實際上,現實的複雜性和未知性,會讓人作出不同的選擇。

在我看來,對不少畢業生來講,工作的前幾年就是個“過渡期”,或者叫“試錯期”。從大學進入職場,意味著從學生向職業人的身份轉變。一方面,大學寬鬆的學習環境讓不少學生養成了自由散漫的習慣,用人單位嚴格的管理制度束縛了這種自由,自然會讓很多畢業生感到不習慣、不適應。另一方面,由於天然的信息不對稱,畢業生上崗之前不可能對用人單位有全面的瞭解,只有走上崗位之後才能慢慢感知,不管之前的職業規劃有多麼的完善,都需要在體驗與實踐中接受考驗。當工作實際與自己的想象不符時,有些人的潛意識並不是去主動“適應”,而是選擇“逃離”。

換言之,每個人的適應能力不一樣,第一份工作能堅持多久也會不同。我們常講,凡事貴在堅持,堅持到底就是勝利。堅持自有其公認的價值和意義,但是,堅持的前提是選擇和方向要正確、合適。選擇工作和選擇戀人差不多,用人單位是千差萬別的,如果碰到“三觀不合”的單位,一味地堅持無疑是一種痛苦,及早地退出既是一種解脫,也是在給自己重新選擇的機會。

而且,選擇工作也是在選擇一種生活方式,選定了某些工作就意味著你必然要去適應它的強度、節奏和時間安排,甚至要作出一些犧牲。這樣一來,“試錯”並不是“錯誤”的意思,它並非毫無價值,也無需用道德大棒“棒喝”。

每個用人單位和工作崗位都會給求職者帶來一種認知上的體驗,讓個人在“嘗試”中重新發現和把握自己的興趣、特長與內心的需求。只是,也沒有必要去嚐盡三百六十行。要知道,任何工作單位都存在著一定的痼疾和缺憾,“試錯”首先就是要打破個人對工作“完美主義”的預期。一定程度上,工作的意義是要在困難和矛盾衝突中去學會面對問題、適應問題、解決問題,職場新人要在不完美中主動反思、轉變心態、及時調整、積極適應。

此外,“淺嘗輒止”所蘊含的道理大家從小就明白,頻繁跳槽的確會喪失對某一項工作內容深入瞭解和掌握的機會。“這山望著那山高”的背後更多的是內心的一種浮躁,缺乏定見和定力。雖然說選擇工作要聽從自己的內心,但是,前提是內心首先要有定見,“試錯”的重要意義就是儘快形成定見,清楚自己真正的需要、所長和能力,明確自己堅持的目標和方向。有句話說得好,沒有方向的船,什麼風都不是順風,總是搖擺不定只會帶來更加地迷茫,只有內心真正穩定下來,才能對工作多一些耐心和堅持。(胡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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