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個別業主不想接受物業公司服務,但法律規定不許拖欠物業費用,這算不算強制消費?

風中的葉子


我來說說吧。小區的個別業主只是代表了個人意見,無法代表絕大多數人的意見,也不可能用一兩個甚至幾十個人的意見要挾大家的利益。小區的各種事項應該以絕大多數業主的意見為準,有私心的野蠻業主是不被認可的。


現在很多奇葩事件的發生,也無限放大了業主的權益,導致“月經不調是物業的錯”“心情不好是物業的錯”這些事件的發生,令人無語。這樣的奇葩意見就是為了不交物業費,可是在法律上也是沒有任何站住腳的理由的。

對於業主的意見表達最有力的組織是“業主委員會”,因為業主委員會是國家認可的,代表業主自治和業主利益的組織。業委會的成立條件是小區業主意見的“雙過半”,即業主代表過半和業主代表的佔地面積過半。這樣的意見是能代表了小區的絕大多數利益的。也是法律規定的,可以代表全體業主利益的。不管你個人喜好,你都應該履行繳費義務。


如果連業委會都沒有的小區,建議你不滿意的話,爭取成立業委會,如果業主大會都贊同你的意見,那物業如果不整改,直接會被清理出去。但是如果是胡攪蠻纏,那自然不會得到大家的認同,你的胡攪蠻纏是沒有任何意義的。法律並不會支持胡攪蠻纏,只會按照法律意見來處理欠費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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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天評地鹽城哥


這個不算強制消費,小區物業實際上,就是個後勤保障部門,這個部門的人員開支、小區的各方面維修建設,都是需要資金的,物業部門不可能從家裡拿錢,所有的費用均來自廣大業主。


小區公共區域的環境衛生、道路修復、水電維修,巡邏安保、電梯、電費等等,這些人的工資和維修材料款,都來自業的物業費,整個小區絕大多數業主,都如數繳納了物業費,就有那麼幾戶不交,不接受物業的服務,這就不對了,物業服務不好或費用不合理,可以通過業主委員會,提出申訴,但你拒絕服務,怎麼個拒絕法?如何與物業劃清界線?

試問一下,公共區域部分的電梯運行電費、維修費怎麼辦?公共區域的道路你走不走?公共區域的照明你享受沒享受?公共區域的建身娛樂設施用沒用過?小區內的花花草草、樹木景觀你看沒看?諸多公共事業與業主緊密相連,如果有的業主,無理拒絕接受服務,那請您出去!回農村建個小院,那裡沒有物業服務和物業費。



愚人多語


不邀自答覆;謝謝!

物業費本身還真就屬於強制消費。根據物權法,物業費主要用於建築物公共區域,公共設備設施的維修和養護。這部分費用由業主按照其所購置的房產面積均攤。物權法明確規定,業主不得以拒絕接受服務為理由,不繳納物業費。也就是現在為什麼業主和物管公司矛盾非常多的原因之一

物業費包括哪些呢?

一、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二、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三、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四、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五、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六、辦公費用;

七、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八、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九、經業主同意的其它費用;


物業暴走老螞蟻


只收費不服務的物業咋管?睡管?開發商問題幾年甚至近十年不發產權證誰管?小區業主成了弱勢群體權利受損誰管?這都是最大的民生問題,應該好好研究了,該改的就得改。這個物業制度是都否一哈概適合普通群體?


手機用戶50380601701


假設一下,如果沒有物業統一管理,小區內什麼人、什麼車都可以進去。綠化帶的打農藥、修剪由誰都負責。樓內樓外誰來打掃衛生。公用設備的維護保養修理由誰來承擔,等等。好多物業的確做了討厭的事,可是應該正確看待,正確維權,這好比一個國家,如果沒有政府,可以想象是什麼後果。


DF-4111


這怎麼能算強制消費呢?在小區不要把私權放大,公權才是第一!

小區的物業服務是共性的服務,由大多數人投票決定服務內容和標準,這種服務的選擇根本無需在意三兩個少數人的意見,那些反對的人,想不通也要執行,跟著鄰居交錢就是了。

小區業主應是一個整體,共同進退!才有戰鬥力!法律條例就不再說了,說故事吧。

少數服從多數的遊戲你早就會玩了!

故事一:在上小學的時候,班主任問我們大家,春遊有兩個地方供大家選擇,一個是上山,另一個是下海,問我們如何選!小組統計彙總結果:11人選下海,32人選爬山。班主任宣佈:今年春遊,全體爬山!


在全班歡聲雷動中,你會不會在此時冒出個聲音問:我選的是下海,最後定的是爬山,算不算強制消費? 如果你當年曾這麼問過,真有種!

再說一個!

故事二:部門獲得優秀團隊贏得一筆獎金,一致同意不分錢一起去打牙祭!

當天晚上一個不少地吃的正嗨的時候,你站起來發言:“各位同事,今天吃得菜數量不是很多,魚的口味不新鮮、我都沒吃兩口,羊腿我也不喜歡,這飯店的空調也不足,我都熱得不行了……”,吧啦吧啦一堆話,最後你說:“我的意思是,我的那部分錢能不能折現發給我?哪怕一半也行!"。


你會在這種場景說這樣沒情商的話麼?你會嗎?

你如果真的會說,那會沒朋友的。


老包有時不在線


這個不算強制消費,應該是“吃霸王餐”,享受了權力,卻不願意履行義務。

這裡說是部分業主,很顯然是沒有超過小區業主總數和佔面積用量雙過半的數量,達不到大多數的要求。這樣他們就無權改變由業主大會決定的事情。恰恰物業公司的選聘或更換,只有業主大會才能決定。那麼這部分業主所謂的不願意消費物業服務,不是與物業公司之間的事情,而是與業主大會的事情,個人意願與大多數意願的問題。

既然業主大會選擇了物業服務,那麼全體業主應該享受同樣的權力,既享受物業服務,當然也應該履行義務,交物業管理費。

其實不交物業管理費的部分業主理由很多,“生不出兒子不交物業費”“母狗意外懷孕是物業的錯”等等!@悟空問答

可以來一個問題:談談哪些拒交物業費的奇葩理由?肯定能有意外的收穫。


江湖路痴


首先你在小區居住,不想接受物業公司服務不現實,也不可能,原因是小區業主你不能獨立於該小區存在!

除非你是土豪,有幾百畝土地,自己蓋別墅,這樣就可以不用繳物業費,也沒有人讓你強制消費了!


我住三環南


看了很多評論,可能大部份評論者都是公務員吧?我在物業公司打個工,可以這樣講,每一個物業公司每年在一個小區要弄個上百萬的錢,並且一門心思都打維修基金的主意,基本上用於工人工資,其他服務上的錢是很少的,而且來不來就要斷電斷水,總之,業主花了錢,不一定得到好的服務,而且回自已的家都要受物業的指點,有一次我在一朋友處玩,看到一則通知,叫業主把樓道衛生搞好,他們物業要來撿查……,物業公司對我來講,的確是有點像移動,聯通那樣了……


風雨人生39995


為什麼現在很多人羨慕農村啊?原來在農村走家串戶,大門敞開,一家有事全村都來幫忙,和諧的農村沒了,搞的房子不敢買、買不起、不敢住,鄰居住了幾十年還是陌生人,房子買了還住不起,物業各種收費來了,經濟條件好的無所謂,條件一般的不計較,條件差的承受不起,如何平衡,永遠平衡不了,怎麼做到公平,如何做到大多數意見就代表大家?要說物業,有哪一家物業不是做的表面文章,什麼綠化、環境、服務,那業主買房子幹什麼的啊?這些本該屬於公共服務必須配套的東西,現在全部嫁接到了業主身上,而所謂的物業服務表面看服裝統一、搞的像軍隊,說什麼軍事化管理,你進大門還來個敬禮,你家有什麼難處困難,打電話物業處理事情的時候,讓他們承擔義務的時候,出現各種糾紛還少嗎?為什麼?

不從根上解決問題,永遠都很難做到平衡,物業要的是維護他的利益,尋找各種賺錢的機會,外面的廣告進來要收費、公共面積搞成停車位,說什麼規範管理要收費、服務修理房子要收費、綠化要收費,遇到問題物業還都會很委屈的告訴你,我們已經做的很好了,找出各種理由拖延、搪塞、矇混過關,你還真以為物業全心全意為業主服務啊,那是做幾個口號帖在牆上的,忍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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