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认为礼让斑马线符合国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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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不谈礼让斑马线的问题!我想请问一下,尊老爱幼符合不符合我们的国情呢?估计有不少人会骂我神经病!

但是在特定的客观条件下,一些我们常识的认知,固有的思维方式,在现实生活中出现事与愿违的情况!最近热播的电影《我不是药神》中的台词真的很扎心!比如,“你能保证你一辈子不生病!”,“法大于情”。以及最近学生告了铁道部关于吸烟区的问题,以及世界杯期间,夜市球迷影响大妈们的休息。还有关于提高法律团队水平,提高法律资格考试的门槛等等。

现实生活中我们常常会从一边倒转向另一个一边倒,让我们无比纠结!上面提到的尊老爱幼是我通过新闻看到很多老人在公交车上强行让年轻人让座,甚至达到蛮横无理的地步!大妈们的广场舞一波未平,结果世界杯的来临惊扰了大妈们的正常休息!还有《我不是药神》是根据案列真实改编的,违法的印度仿制药和大多数吃不起正版药的群人,请问是该保护付出巨大投资和科研的知识产权呢!还是体谅那些看不起、吃不起药的广大穷人呢?

礼让斑马线是值得提倡的,但是实际运用当中也要考虑实际情况,不能成为某些坏人滥用的权力!我们不光提倡传统美德,也要与时俱进,符合现代文明精神要求!您说是不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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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让行人这个需要具备两个条件:1.修改交通法规,不遵守交规的承担不利后果,取消当前所谓的向弱势群体倾斜的畸形规定,不遵守规则的不再受规则的保护。另外,对驾车致人伤亡的,进行必要的刑事审查,杜绝借交通工具故意伤害。2.油价占收入的比例达到其他实行礼让行人规则的国家的标准,不要让所谓的精神文明跑在经济水平的前面。试想,一个边开车边忧虑油耗的人,一味地追求着经济时速,每停车让行一次就积累一点暴躁情绪,对交通是个潜在的威胁,当司机不再考虑那点油耗的时候,自然对停车让行没那么抵触。

此外,对纳税一事,不应该只强调光荣,应该在社会形成多纳税多享受社会资源的共识,不搞平均主义。举个例子,曾有某交警拿尺子量非机动车道的宽度,在论坛发表文章称不公平,那他眼里的公平是什么?同样的道路交通参与者,交更多税的机动车跟基本不交税的非机动车平分道路?

综上,现在将礼让行人纳入处罚标准有管理者的考虑,对推动文明交通也有积极的意义,但弊端有多大,还待更加详实的统计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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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让斑马线并不符合中国国情,中国人多且随着生活条件的提高,一个家庭都有一辆或是多辆车而且逢城必堵,有的镇上都堵。红绿灯是交通信号灯,红灯车子停下在等,如果绿灯再因为斑马线上有人再停下等的话,就出现了红灯车 停绿灯车等,想象一下后面陆续跟上的车子会等到什么时候,会堵成什么样就不言而喻了吧!还有就是斑马线礼让行人会对国民及小孩造成对交通规则的错误认知,会使一些心态不端正的民众产生无赖思想(类似于老人倚老卖老),这也会成为华夏民族道德文明传播的一个阻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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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有人故意偷换概念,所谓礼让其实完全符合法律法规;建议大家学学交法,免得有人在搅浑水。现在说说所谓礼让;1、在没有红绿灯的路口但有人行横道线。当有行人在斑马线上过路时,无论是直行还是拐弯的机动车辆,必须让行人通过。这并不是星人占了司机的便宜,而是既符合人性又符合法规。假如不这么规定,试问,哪位神人能抵抗得住汽车的冲撞?大家都知道,行走速度总比不过机动车,当行人正走在斑马线上的时候,汽车不礼让,难道还想把人往死里撞吗?大家说在这样的路口,机动车该不该让?

2、在有红绿灯的路口,又有斑马线的情况下,也不存在什么礼让的问题。因为交法有明确规定;行人不许横跨马路,过马路要走横道线。只要是绿灯,在斑马线上,行人过马路合法合规。机动车如果拐弯,同理,必须让行人通过。如果行人闯红灯,这是违法。此时正是汽车按绿灯通行的时刻,假如行人闯红灯而发生车祸,我认为行人应负全责!

所谓礼让这说法是错误的,好像行人占了司机多大的便宜,也给搅浑水的人留下可乘之机。什么礼让?没有红路灯的路口,政府为什么不装灯?如果不安装,那一定是速度慢的弱势群体优先,总不能规定谁有能耐谁先过吧?这么规定即符合人性也符合实际。请不要在偷换概念也别在搅浑水了。谁也没说过行人闯红灯有理,机动车还要礼让闯红灯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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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想说,今天早上,我开车,穿过十字路口,我直行,绿灯已经三十多秒了(一共75秒)然后有那么四五个人在闯红灯,我还得必须停车礼让。规则是好的,如果正常过马路对方停车礼让,这个肯定是好。但是如果对方闯红灯你还要停车礼让吗?这个情况下,如果不礼让3分50元。为什么规则只针对车而不针对闯红灯的行人?不要说什么行人素质差,行人也有开车的时候,开车的也有步行过马路的时候。这个礼让不单单是靠扣分罚款,而是要从内心深处敬重生命,尊重自己也尊重他人。这一点必须要学习日本,虽然我们一直在蔑视日本。蜡笔小新里有几个镜头,小新遛狗会带着塑料袋和铲子,再看看我们现在大街上遛狗的有多少做到了?蜡笔小新可是二十年前的。二十年前人家就如此,我们到现在还没有赶上。素质不是单纯的依靠规则,而是从小开始,再看看现在的孩子,看看现在的小学教育…路还很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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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既简单又复杂的问题,困扰了专家、教授好多年了,始终没有一个完美的方案,让行人和司机都接受。其实这个问题是让那些所谓的砖家、叫兽给弄复杂了,为什么弄复杂了呢?显示他们与人不同,就拿斑马线来说,当今社会在有斑马线的路口安装红绿灯不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有了红绿灯一切都按交法规定,红灯停、绿灯行。谁违规、谁全责。以法律为准绳,去掉不合理的伪慈善的人文关怀,让人们都敬畏法律法规,让那些以自我为中心,勇敢的去闯红灯的机动车和行人,承担全部责任。另外机动车无责,也要承担一部分责任,很不合理,误导人们机动车不敢撞人,所以对自己违法抱侥幸心理,很多交通事故就这样发生了。试问有那个司机想撞人呢?有一部严谨的法律法规,加上正直的交警与法官来执法,这个问题就不是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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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代我国城市的房屋是那样的低矮,主干道路是那样的狭窄,滿道路上跑的尽是些自行車。而如今,城市摩天大楼鳞次栉比,摩肩接踵,主干道路宽阔平坦,满道路上跑的尽是汽车丶电动車。这说明什么?说明我国在改革开放后,国民经济获得了飞速的发展,人民的物质生活水平有了极大的提高。当然,从马克思主义的科学发展观来看,国家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即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二者缺一不可。斑马线前車让人正是对此的良好诠释。另外,我们从另一个角度去思考,我们改革开放为了什么?很简单,就是为了发展经济,加快社会主义建设。而这又是为了什么?就是为了增强国力,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也就是说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人。而做为人,最为珍贵的是什么?当然是生命,没有了生命,一切又何从谈起呢?斑马线前車让人,防止車人抢道,尽量避免交通事故发生,减少对生命的伤害,正是珍视生命,珍视人的最好体现。也正是因为为了人,我们的中国共产党十六届三中全会审时度势,提出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为我们的经济社会发展指明了方向。胡锦涛同志曾说过,相信谁,依靠谁,为了谁,是否始终站在最广大人民的立埸上,是区分历史唯物主义和历史唯心主义的分水岭,也是判断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试金石。

斑马线前車让人,正是我党“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的一种良好体现,是我们执政党对城市现代管理水平的精彩展示,是精神和物质文明双重发展的历史结晶。标志着一个城市发展进步的程度。完全附合我国现阶段的国情。

西安市“斑马线前车让人”活动的开展已有一年多的时间了,活动受到了全社会的广泛好评。最先主动尝试的是公交和出租車行业,后逐步扩展到各种車辆,如今已成为广大司机们的自觉行为。目前,不但广大司机们的文明素质有了极大的提高,行人的文明素质也相应的有了很大的提高,他们过斑马线的速度也快了。目前西安市的这项在全国率先的做法,吸引了全国许多城市来参观学习。目前,西安市的这项举措已经成为西安“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一张靓丽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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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让这回事我觉得不是很符合国情,如果这些专家一味的想让机动车礼让,还不如,多下点功夫去,考研一下该怎样提高国民的公共素质,大家觉得礼让能解决问题?还是提高公共素质,能解决问题的几率哪个大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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斑马线在澳门适合,在大陆不适用,澳门人少相对比素质高一些,咱这边车多、路窄、人多素质低,路人过斑马线闯红灯是应该的,制定这个政策的人就是个白痴,照搬硬套,脱离了国情,我认为该项条款应坚决取缔,使开车的司机和闯红灯的路人有法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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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符合!尤其在大中城市!在包头这样的中小城市里礼让斑马线已经深入到广大司机的脑海中!这体现了社会在进步,人们的思想素质也在同步提高!愿类似这样的言行更深入到每个人的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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