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辣條湖北被查,監管就該「辣」一點

日前,6批次來自河南省企業生產的辣條被湖北省食藥監局公佈為不合格產品,其中包括衛龍辣條。9月5日上午,湖北省食藥監局新聞宣傳處相關負責人向媒體表示,湖北全省目前已下架涉事批次的衛龍辣條等6批次調味面製品。(9月5日澎湃新聞)

河南辣条湖北被查,监管就该“辣”一点

湖北省食藥監局發佈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公告。

辣條是一種市場佔有率頗高的零食,近些年來,辣條時常因為產自黑作坊、生產環境髒亂差而被曝光。此次,6批次來自河南廠家的辣條受到輿論關注,卻是另有原因。湖北省食藥監局認為,按照《GB2760-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添加劑的使用標準》,山梨酸及其鉀鹽和脫氫乙酸及其鈉鹽在辣條等調味面製品中不得使用,而檢驗機構在對涉事批次辣條產品抽檢時卻檢出了這些物質。據此判定該批次衛龍辣條為不合格產品。但涉事廠家衛龍食品卻在其官方微博發表聲明稱,其產品完全合法合規。衛龍食品方面的說法是,該公司按照的是河南省地方標準(DB41/T 515-2007)等。

按照地方標準將辣條歸入糕點類,衛龍辣條是合格的;按照國家標準將辣條歸入調味面製品,則衛龍辣條是不合格的。以此看來,本次“辣條爭議”其實並不複雜。河南廠家以地方標準作為“參考座標”,湖北食藥局以相關國標約束之。地方標準一般是當地或本行業內部質量控制的標準,GB則是全國所有涉及該產品、行業的都應執行的質量控制標準。根據上位法優於下位法的法律衝突處理辦法,當地方規範與國家規範發生衝突時,應執行效力更高的國標,這是常識。在《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添加劑的使用標準》(GB2760-2014)這個國標已經存在、而且國家食藥和衛生部門已明確辣條屬於方便米麵製品的前提下,衛龍食品方面以《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調味面製品》等國標尚未公佈為由,對辣條的添加劑使用問題堅持執行按照河南地方標準,恐怕缺乏足夠說服力。

河南辣条湖北被查,监管就该“辣”一点

衛龍辣條。

早些年,辣條作為一種接地氣的零食,在中小城市和農村地區很有市場,特別是在青少年群體中很受歡迎。不過,這種受歡迎的零食,卻屢屢被媒體曝光,比如產自黑作坊、生產環境髒亂差等。辣條一度是劣質零食的代表之一。近些年,隨著許多食品企業投入生產辣條,辣條這種傳統零食變得高大上起來,甚至走進了許多大城市,走上市民的餐桌。辣條市場的擴張,同時也對其產品的安全等品質提出了更高要求。其中,添加劑的安全問題就是大眾關注的話題之一。

辣條雖小,但事關食品安全,絕非小事。作為食品企業,有義務堅持高標準、嚴要求,在添加劑等質量控制方面,保障安全,為廣大消費者提供放心、合格的產品。作為監管部門,對辣條這樣的大眾零食的監管就應該“辣”一點、嚴一點。對已經存在的國標等質量標準,就應該依法嚴格執行。

此次辣條標準之爭也表明,一些地方和行業對某些零食的質量標準體系尚存在模糊認識,有關部門應加強食品安全管理,對存在衝突的標準體系進行梳理處置,以廓清模糊認知和爭議。地域有差異,但監管不能有區別。在河南暢行無阻的辣條,到了湖北就被判不合格而下架,非關地域之爭,而恰恰是監督的意義所在。(新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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