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拐卖儿童就应判死刑,只有这样才有效控制此类案件发生”,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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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盈利为目的的拐卖,性质极其恶劣,必须严惩,人贩子的社会危害实在太大,他们做着无本生意,使得很多家庭家破人亡,妻离子散,一些老人伤心过度过早的撒手人寰,有的哭瞎了双眼,有的疾病发作,更多的是在寻找自己的亲人的过程中,耗尽家产负债累累,人贩子罪恶昭彰,罄竹难书!只有把犯罪成本提高到他们不能承受的地步,才能有效的遏制贩卖人口的行为,所以建议对人贩子处以极刑,除非有重大立功表现,比如说帮助解救被拐卖的人口,否则均不能减刑。

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买家,也应当承担同等法律责任,如果没有需求,人贩子就没有市场。

另外,一定要努力解决贫困人口的问题,一些地区交通不便,家庭贫困,根本娶不起老婆,无奈之下铤而走险,从人贩子手里买一个老婆,这是买卖人口的一个根本原因!另外,重男轻女思想根深蒂固,也需要良性的引导,政府有必要把这两件事重视起来,消灭人口买卖的温床。


穿着棉袄不洗澡


对拐卖儿童我认为应该敦促全国人大修改刑法,把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情节严重的处死刑的规定适当修改,把拐卖儿童改成贩卖人口罪。起刑由五年提升到无期徒刑至死刑!恶性犯罪必须用重典!
没有余地。


判无期徒刑的必须限制减刑,在监狱期间,实行严管!所有两人共同犯罪的,按照团伙恶性情节论处!
国家要在贩卖人口的问题上呈现零容忍,暴力惩处的态度!造成一种全社会的高压态势!体现国家专政制度的力度。对待拐卖人口尤其是妇女儿童,国家没有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帮助改造的义务!对这样十恶不赦,罪大恶极的非人类,从重从快,快速立案,快速起诉,立即判决!彰显国家对此类犯罪的坚决态度!

公众道德底线
不容挑战!拐卖妇女儿童一个,毁掉的是一个家庭,乃至一个家族,我们的社会单元都很小,以前那种大家族已经很难见到了!一个人贩子会给一个相当范围的区域造成恐慌,会造成相当范围的不安定因素!一个家庭一个小家族会因此陷入崩溃,甚至被毁掉!
拐卖妇女儿童社会危害甚至比杀人更大,很多家庭会因此妻离子散,家毁人亡!惩治恶性犯罪,处罚罪大恶极之人不要有怜悯之心,更不能心怀仁念,对人贩子的仁慈就是对社会道德底线的践踏,对人伦道德的背叛!

杀无赦斩立决!彰显社会正义,震慑犯罪分子!杀一批人贩子,挽救一批幸福的家庭!老百姓的幸福是什么?老百姓最大的幸福是阖家欢乐,平平安安,宁可粗茶淡饭,也要家庭和美,一家人在一起才是幸福!国家是什么?国家是默默站在老百姓身后的大山,是老百姓身边的一把伞,是老百姓身前的兵!捍卫百姓幸福,为他的国民撑起一座永不坍塌的家园!
另外说一句,还有几种犯罪也要从严惩处,贩卖人体器官,制售假药,制售有毒食品都要严厉处罚,制假售假同样让人气愤,对关乎民生的犯罪都应该用重典!


老建9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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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阳燃

国有法而无威慑力,国之可悲,国民之苦也。中国法律制度有待完善。对三大犯罪应该要0容忍,贩卖儿童人口,假药💊,假食品。比如对贩卖人口的,一;贩卖一个儿童人口的,主犯无期徒刑不得减刑,贩卖人口两个人以上的,一律死刑。二;从犯贩卖人口一人的,有期徒刑30年不得减刑,贩卖二人口以上的无期徒刑。三:买方有期徒刑22年。四,管辖区范围内,村长有期徒刑5年,镇长有期徒刑3年,县长有期徒刑1年。五;医院帮忙给贩卖人口儿童上户籍的,贩卖人口器官移植的,院长有期徒刑5年。重症之疾须下猛药方方能除之。赞同请右上角。不喜勿喷

创建于2018.8.11


董阳燃


我觉得,简单的对拐卖妇女儿童的罪犯,处以极刑,是不妥的。虽然能平复被拐儿童家长的怒气,也符合普通大众的意愿,也可以对犯罪分子起到一定的政策作用。但这样做它的弊端也很严重。法律的作用,不仅是惩戒和震慑犯罪者,但同时他的最重要一点就是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和个人权益。简单的对拐卖儿童的犯罪者处以极刑,并不能抑制这种案件的发生。只要有足够大的利益,就算面临判处死刑的风险,一部分人为了利益也会铤而走险,比如我们国家对贩毒都惩罚是非常严重的,达到一定的量直接判处死刑,但也没有完全杜绝贩毒的产生。相反,如果处于极刑,会产生更多的恶性事件,被拐儿童、妇女的生命安全将受到极大的威胁,在解救被拐儿童妇女增加了极大的难度。更能把人性的恶给激发出来。打个比方,如果自己是拐卖儿童的犯罪分子,当自己的罪行,被暴露了,你会怎么做?从法律的角度讲,定一个人的罪,人证,物证是必要条件,现在摆在你面前,有两条路,一是被抓,被拐儿童被解救,这就意味着,你将被判处死刑。这二条路,杀害被拐儿童,毁尸灭迹,让警察无法查到你的犯罪证据,没有证据,这就意味着法院暂时无法定你的罪。从人性的角度讲,你会怎么选择?反正杀人跟贩卖儿童都处于死刑,毁尸灭迹或许我还有一线生机,我想大多数人为了活命都会做第二种选择,更何况那些唯利是图都犯罪分子。但是如果不判死刑,那就情况完全不一样了,犯罪分子就没有必要杀害被拐儿童了,因为杀害儿童的风险更大。所以根治,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行为,不能简单的对犯罪分子处以极刑,必须从多方面进行综合整治,比如,如何尽量减少买方市场,俗话说没有买卖就没有杀戮,去深究,为什么会有些人会花大价钱购买儿童?找到人民购买儿童的动机,根本原因,在针对这些原因制定相关的政策,尽量减少买方市场的产生,买方市场没有了,犯罪分子也就没有拐卖儿童的动机了。同时对于购买妇女儿童的犯罪者也要进行惩处。总之,相关部门在制定相关法律法规的时候,一定要理性,一定要考虑周到,千万不要被普通大众的情感情绪给左右,毕竟普通老百姓看到的都是比较浅层的,一些看似,很符合广大人民群众意愿的政策法规,但在执行工人当中,往往会出现事与愿违的现象,不仅不能得到预想中的效果,相反会把事情变得更糟。

大多数人都觉得我是在为人贩子说话,其实我的出发点,更多的是出于对被拐儿童和妇女她们的人身安全的考虑,大家觉得,对于拐卖儿童的犯罪分子惩处不够重!错,在我国目前的刑法当中,拐卖儿童本身就是重罪。

根据《刑法》240条的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威胁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也就是说,拐卖儿童罪,只要你到了一定的数量,情节特别恶劣严重,造成被拐儿童的死亡或重伤,必然被判处死刑,对于此类犯罪,国家一直都没有手软过!对于是否判死刑,视情节而定,但绝不能,简单的对每一个人贩子处以死刑。


彬彬35535


站着说话不腰疼,不判死刑,难解心头之恨,如果是你家孩子被拐卖了,你是什么心情?人贩子拐卖人口,他就应该考虑后果,被拐的孩子给打残,上街乞讨,最恶劣的是整死卖器官,如果是你的孩子,你又是什么心情?国家法律就应该严厉打击没人性的人贩子,只要抓住就地打死,绝不姑息,双手赞成枪毙人贩子


闫正玉


首先:人贩子判死刑,我是支持的。这种行为比杀人更让人痛恶。

杀人犯或许还有各种情有可原的理由,但是人贩子却只有一个目的,就是为了个人利益,铤而走险,他们这种行为伤害的不仅仅是一个家庭,更是一个家族,和社会道德风气。

如果不给予严惩,他们肯定会更加的无底线。看了刘德华得《失孤》更能理解孩子丢失的痛苦。这种痛苦没有经历的人是不能理解的,他给人们永远的是还有希望,但是希望却永远遥不可及,从而把人折磨的身心俱疲。



所以人贩子,死刑,绝对支持。

如果大家也这么认为,请点赞支持,让更多的人看到!也让无耻的人贩子可以明白自己的行为将会受到什么样的谴责和惩罚。

我是金大宝,欢迎大家关注我。


好爸爸就要爱学习


人贩子直接弄死,不准上诉。家里的人记入黑名单,不准入学,不准享受低保,社保所有国家福利(包括义务教育),不准结婚(生的娃儿也是狼子野心)。总之一句话,中国对人贩子和他家人绝不手软,绝不宽恕。


ぁ雪地孤狼あ


拐卖妇女儿童 必须判死刑 为什么到现在越来越猖獗 就是罚太轻了 大家都常常看 倪萍主持的找人的节目 庄庄件件历历在目 无不触目惊心 拐走的何止一个小孩儿 那是两个家庭 多少父母自杀 多少家庭分离 多少家庭负债累累 倾家荡产 说完大的再说说小的 说说被拐的儿童 有的运气好被卖到富裕的家庭 但大多数呢 都被卖到了不尽人意的地方 悲伤 思恋 痛苦将伴随一身 希望抓到后法律不要在让他们见天日 严重的死刑 轻的无期 相信这样定能威赫到这些人贩子


五一


拐卖人 泯灭了人性 伤害了几个家庭? 而且伤害一直在存续 决不能说过了返诉期 !有的伤害一生都存在!人贩子扼杀了最少两个家庭 多人受伤!贩卖牲口吗?没道理!!贩子一人 判无期!让人贩子用一生赎罪!不得假释 终生监禁!贩卖两人 死刑!


腾73096389


看完底下有些评论说是判死刑不妥,应该考虑一下人贩子的家庭情况,我就想笑了,真是咸吃萝卜淡操心啊,这难道不是人贩子该考虑的么?他们做这种伤天害理的事情前就应该做好这种家破人亡的心理准备。他们迫害人家家庭,让人家家破人亡,到你这里就得考虑情况了。脑子进水了都!没见过那种偷孩子的从小交孩子偷东西来养活他们,偷不来就打断手脚扔街上乞讨的?这些人真是死有余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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