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职权虚报冒领“一卡通”资金,蓬溪2名村干部被党纪处分

利用职权虚报冒领“一卡通”资金,蓬溪2名村干部被党纪处分

利用职权虚报冒领“一卡通”资金,蓬溪2名村干部被党纪处分
利用职权虚报冒领“一卡通”资金,蓬溪2名村干部被党纪处分

日前,蓬溪县回水乡纪委通报了对该乡金竹林村村主任刘文炳、村支部书记谢加和的党纪处分决定。

利用职权虚报冒领“一卡通”资金,蓬溪2名村干部被党纪处分
利用职权虚报冒领“一卡通”资金,蓬溪2名村干部被党纪处分

2015年至2016年,刘文炳和谢加和分别将金竹林村外迁户、死绝户耕地登记在自己家人及亲属头上,虚报冒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其中,刘文炳虚报耕地种植面积351.05亩,冒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45539.88元;谢加和虚报耕地种植面积213.9亩,冒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27748.11元。经查,两人将资金用于了村上医疗保险垫支和个人支出。

刘文炳和谢加和身为中共党员,利用职权虚报冒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情节严重,影响恶劣。鉴于其在组织审查前主动说清问题并积极退还违纪所得,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全省“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相关规定,2018年8月,回水乡纪委给予刘文炳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给予谢加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审核:周一帆

监制:杜 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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