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源頭「治病」:安陽質監部門對7家電動三輪車企業進行專項執法檢查

「治理」源头“治病”:安阳质监部门对7家电动三轮车企业进行专项执法检查

執法人員檢查電動三輪車生產企業(市質監局供圖)

從源頭“治病” 瞄準產銷環節

市質監部門開展機(電)動三輪車專項整治行動

記者 單丹丹

9月3日,記者從市質監部門獲悉,為進一步規範機(電)動三輪車生產與銷售市場秩序,按照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城市管理局、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及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五部門聯合發佈的《關於進一步加強機(電)動三輪車、機(電)動四輪車管理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要求,市質監部門於近日啟動了機(電)動三輪車專項整治行動,從源頭嚴查機(電)動三輪車企業的生產、銷售環節。

9月1日、2日,由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稽查大隊、龍安分局、文峰分局、北關分局10餘名執法人員組成的檢查組分別對我市龍安區、文峰區和北關區的7家電動三輪車企業進行了專項執法檢查。在這些企業中,部分企業已停產或僅生產人力三輪車,有兩家企業取得了電動三輪車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一家企業生產的電動三輪車目前未取得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在檢查中,執法人員向各生產企業負責人重點講解了《通告》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要求,責令違規企業停止生產電動三輪車,督促取得資質的企業嚴把質量關,杜絕不合格產品的出現。

9月3日,執法人員對檢查中發現的未取得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的電動三輪車企業進行了回訪,該企業已經停止生產電動三輪車。市質監局稽查大隊工作人員表示,為了保證產品質量和消費者安全,電動三(四)輪車企業必須取得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頒發的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才能進行生產,且只能生產認證證書上所規定規格和型號的三輪車。而且,按照《通告》要求,拼裝與擅自改裝的電動三(四)輪車是不允許生產和銷售的。下一步市質監部門將繼續加大執法力度,對我市機(電)動三輪車、機(電)動四輪車企業進行全面細緻的排查和整治,加強源頭管理,對違法違規企業依法進行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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