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裡的房子是業主花錢買的,爲什麼要讓物業公司來管理?

時代文藝青年


商品房出現近卄年了,真正明白商品房、真正會買商品房的人,早已經把選擇好的物業公司作為選房的主要考量條件。

而無知、狂躁的噴子們至今成天仍然在喊叫"取締物業″!

是誰明白?是誰錯了?

去二手房市場瞭解一下,你會明白——沒有物業公司服務的小區房價明顯低了兩三成!


執中bj1


傻屌小編,城市小區的住戶沒了物業衛生,供氣,供暖,水電,安全,網絡,停車,房屋維護,公共綠化,等等問題你有時間管理嗎?各掃門前雪,門口外面誰來弄?你是覺得每年的物業費交得有點心疼吧。


無極234097886


物業是為業主服務的,但是現在的物業是他媽的大爺,我們拿錢我們還是他媽的孫子上哪講理去啊?


用戶97975433269


支持小區物業由全體業主做主成立自己的物業自行管理,反對開發商強行給業主安排物業,開發商這樣做嚴重侵犯到業主的利益!


用戶1811126764824



夕陽映輝


街道辦事處居委會完全可以替代物業公司管理小區的物業,而且應該是一個非常好選擇。街道辦事處居委會是黨和政府的最基層組織,最有理由有責任擔當這項工作,黨和政府的宗旨是為人民服務。那麼管理老百姓的物業維護老百姓的利益,是最貼近現實意義的事情,是黨對老百姓的最大的關心和愛護。街道辦事處居委會管理物業是屬於服務管理,體現的是服務。而物業公司的物業管理屬於經營管理,是以盈利為目的。兩者具有截然不同的目的。具體管理方式可以與居民共同協商,可以邀請業主委員會參與共同管理。


沈嶺


我個人認為物業公司該有,但是這種公司還有4S店房地產商等成了一個怪胎,不受任何政府部門的監督監管,隨意設立收費項目,隨意定價,為所欲為,用市場經濟來掩飾自已的貪婪,主次顛倒,毫無服務意識,隨意欺榨業主及其他消費者。這種現象一方面需要政府相關部門立法立規來規範,二是要業主來用相應的手段維護自已胡權益。對那些為達到目的採取僱用黑社會手段以及其它骯髒辦法的物業公司、4S店、開發商等,我們一定要用正義的兩手對付他們邪惡的兩手。黑的東西是見不得光的。


張銳5692


房地產商賣房子賺一手樓的錢。倒騰二手房再賺二手房的差價和中介費一手或二手業主入住後被繼續賺廣告費車位費物業管理水電煤氣網絡准入...賬務從不公開,這個地盤上怎麼體現業主的合法權益?


王一鐵塔


取消物業公司管理是非常合理的,人民要安居樂業,社會要和諧就必須要規範的規章制度化,而不是用錢來買管理,自治管理是可行和必須的,自治管理可以增進鄰里和睦,樓上樓下互通有無減少矛盾的發生,物業”是商品房買賣的搭售品,不籤“首期物業”合同,就不可能有房屋銷售立約。因此,“首期物業”就成為商品房開發商,繼商品房售出後的派生品。非房屋的產權人,是沒有權力對業主的物業行使管理權的。所謂非產權人強制對產權人的物業實施“物業管理”,是一個荒謬的立論。除非受到產權人合法的授權,被僱傭來實施服務。


渴望重新來過


因為除了物業公司以外,煤炭公司,自來水公司,電力公司,天然氣公司,阿里巴巴,騰訊公司,百度,京東,都不管。後來,業主自己管理,經常打架,因為有的業主有爹媽,就派爹媽去輪值做保潔保安,可有的沒爹媽就不用輪值,因為得工作養家,後來有爹媽的就不願意了,感覺不公平,也就不幹了,後來小區沒人管理了,垃圾滿天飛,大家就去找政府,政府問他們怎麼了,他們說小區沒人管理,政府說你們想讓誰管理,業主說:我們喜歡京東來管。京東說:我們只做電商,如果非要我們管理,那費用至少200一平米。業主聽後,趕忙對政府說:我們要物業管理。之後,社會逐步的成立物業公司,陸陸續續接管著那些沒人願意管理的小區,收著那點維持運行的物業費,一年一年的維持著,十年過去了,物業費的標準原地踏步,可員工工資福利等已經翻了兩倍,物業還在艱難的運行,以前100人,現在50人,以前服務好,現在服務差。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