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国企员工持股需首先要完善监管机制

推进国企员工持股需首先要完善监管机制

文:沈奇

1、管理层力挺国有企业员工持股

国务院国资委主任肖亚庆近日在求是杂志发表文章,指出“积极推进股权多元化和混合所有制改革,把引进各类资本和转换经营机制有机结合起来,积极探索有别于国有独资公司的治理机制和监管模式”。

近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还下发了《关于印发的通知》(国资发研究[2018]70号),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决定选取百余户中央企业子企业和百余户地方国有骨干企业,在2018—2020年期间实施国企改革“双百行动”。

各省也纷纷公布双百行动名单,累计涉及中央和地方大型国有企业近400家。

相信在去年高调混改的基础上,又有一大批国有企业将进行混改或者员工持股。

2、国有企业资产规模巨大,员工持股应当慎之又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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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2017年末,国有企业总资产已经超过150万亿,同期资产利润率一直在2%左右,经营情况较好的中央企业资产利润率也不到2.5%。

再来看看净资产回报率,根据财政部数据,国有企业资本金超过50万亿,净资产回报率大概在6%左右的水平,这个回报水平在A股里也算是较低水平了。

那么问题来了,到底是回报好的企业搞员工持股作为激励手段呢,还是回报差的企业搞员工持股作为解困大招?

3、国有企业搞员工持股要有门槛

建议国资委至少要考虑这样几个条件作为门槛:

(1)只有那些真正实施市场化改革,以市场化手段获取资源的企业才能员工持股,无偿占有资源或者补贴的企业不应当搞员工持股。

(2)只有那些真正落实经营责任主体的企业可以推进员工持股。党委负责制也好,董事会负责制也罢,关键是落实责任,不能决策是一批人,追责是另一拨。

(3)只有给国有股东正常分红的企业才能推行员工持股,我们的央企每年向财政上缴利润只有不到20%,算上社保也只有不到30%,同股同权是起码的要求。实现国有企业员工持股不能以牺牲国有股东利益为代价。

推进国企员工持股需首先要完善监管机制

4、国企员工持股需要建立三大监管机制

(1)实施员工持股的企业主要领导和参加者财产申报和公开,便于社会监督。

(2)信息披露要按照上市公司标准进行穿透,所有合伙企业、代持都要披露到最终控制人。

(3)审批机关、第三方机构终身负责制。

5、国企改革是真正考验管理者智慧的,改革方案需要全社会的共识,并经得起时间考验。国资委作为监管者更需要履职尽责,不能搞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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