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被低估的巨星:摩西-马龙

史上最被低估的巨星:摩西-马龙

他一定是史上最常被人忘怀的巨星。NBA史上得分第七(27409分)、篮板第五(16212,仅次于张伯伦、拉塞尔、天勾和海耶斯)、罚球数和罚中数都是第二(只少过邮差)、三个常规赛MVP(比他多的人有:天勾、乔丹、拉塞尔、张伯伦、勒布朗,就这些)、一个总决赛MVP,史上第一多的前场篮板,六届篮板王(张伯伦十一届,罗德曼七届)。但在谈论历史前十乃至前十五时,很多人会下意识的遗忘掉他。就像世界总是只记住J博士的飞翔一样,摩西-马龙给历史留下的印象,也无非就是“这家伙的前场篮板很霸道”。

但除此之外,他当然还有许多别的细节。

13岁前他打橄榄球,之后他身高长得太快,举动笨拙,他的哥们大卫-佩尔说“我们都嘲笑他,打他,看他尴尬的样子。”但到18岁,除非他允诺“我不进禁区”,没人肯跟他打街头篮球了。1974年,全美超过250个大学想要摩西。那时他代表彼德斯堡高中,统治了弗吉尼亚州高中篮球界,大四时场均36分26篮板10封盖。北卡的斯隆教练说他“太快了,只要一动念,就能瞬移到那里。”有人误会他很笨,因为他少言寡语,声音低厚,好像从脚底升到口腔来的。当然事实并非如此。“我不问很多问题,只是观察周围,然后得出结论。”他的母亲要求“别让我的儿子去哈佛。”他自己则认为,“对,大学篮球对我来说太简单了。我想打职业篮球。”他被ABA的犹他星队选中,成为史上首位高中生职业篮球手,两年后去了NBA——要到整整十五年后的雨人坎普,才有另一位高中生被选中打上NBA。

刚打上职业篮球时,他得到的评价:“他比后卫还快。”为犹他星队打的前6场,他抓了65个前场篮板。他漠无表情的面对肘子、膝盖、推搡和捶打,而且对队里的老将们说:“你们可以继续说我是菜鸟,但我绝对是你们见过最他妈强悍的菜鸟。”1976年他到了休斯顿,一年后这里成为了他的球队。1978-79季,他场均25+18的数据,带领火箭47胜,拿到自己第一个常规赛MVP。实际上,那年他刚24岁。

1981年他做出伟大创举:带领火箭常规赛40胜42负,季后赛首轮对战卫冕冠军湖人。第一场他38分23篮板,用精确中投和狗熊掰棒子的横劲让天勾眩晕。这是NBA史上最经典的下克上之一:摩西带领火箭,2比1(那会儿首轮还是三场定胜负)搞定了湖人,然后他又摧毁了马刺和国王,直抵总决赛——带领一支常规赛40胜的队伍。总决赛,被帕里什、伯德、麦克海尔、马斯维尔包围之下,他场均只有22分,40%命中率,但不妨碍他山呼海啸抓到98个篮板球,包括46个前场篮板。下一个赛季,1981-82季,他场均31.1分(1980年之后,再没有中锋得到过这种成绩)14.7篮板,第二个常规赛MVP。

“我爱抓篮板。”他说,“得分手可能会有起伏的夜晚,篮板则永远在那儿。”

1982年夏天,他成为自由人时,和2010年的勒布朗很相似:高中生巨星;两个常规赛MVP;进过一次总决赛;需要一个总冠军。那年,NBA第一次尝试用惠普电脑做一些数据计算,按照尼克斯天晓得怎么计算的结果中,他们如果得到摩西,会在1982-83季每场多出3783个观众,战绩从33胜提升到50胜。

当然,尼克斯永远无法验证这事的准确度了:摩西去了J博士的费城,而且一到地方就说:“这是J博士的球队……你们别考虑给我喂球,我只要抓前场篮板就可以了!”

但他依然成了费城的老大。一方面是J博士的谦退性格使然,一方面是他的感染力太大。康宁汉姆教练承认“他让我们的每个环节都增加了侵略性。”经理帕特-威廉姆斯认为“之前,我们挑战波士顿,如同大卫挑战歌利亚;但现在有了摩西,我们变成了歌利亚。”

他迅速费城带成了一个——用他自己的说法——篮球黑帮。他粗鲁凶猛的碾压对手,在场上场下抖包袱说笑话。比如,他在密尔沃基打完雄鹿时,却会在酒店前台跟人算现金时斤斤计较,“我是要买单,不是要买酒店!”他回忆在休斯顿大学看见年轻的奥拉朱旺时说,“这小子学打球很快,可是还是只会两句英文:‘女人’和‘我的球!’”

1982-83季的费城76人于是成为史上传奇之一:常规赛65胜,摩西和J博士双双踏进年度一阵,托尼和奇克斯双后场被选入全明星。摩西当选第三度常规赛MVP时,如此展望季后赛:“FO!FO!FO!”事实是,他们4比0碾压了尼克斯,4比1扫灭了密尔沃基,总决赛4比0干掉了湖人。他没能阻挡天勾,但天勾也无法阻挡他场均26分18篮板——在决定胜负的第四场,摩西抓到23个篮板,其中第四节10个篮板。是他的篮板球和J博士的最后时刻连得7分,锁定了这个冠军,以及摩西唯一一个总决赛MVP。

但他的冠军运,也就到此为止。自那以后,他又打了十二年篮球,来得及和巴克利搭档两年,成为巴克利精神上的父亲保持20+10直到80年代末期,但只在1985年过了一次首轮,但他的巅峰岁月留在了1978-1983——五年内三个常规赛MVP一个总冠军四个篮板王,史上最伟大球队之一的领袖,到此为止。

一个很少人注意的细节:身为史上最伟大篮板手之一,摩西的手小得异常。如果要描述他的风格,你可以想像兰多夫拥有格里芬的弹速和跑跳。他习惯全场奔跑,移动迅捷,能在15尺中投。在“篮下出手、被干扰、二次起跳、三次起跳,补进或造罚球”方面,没有人能和他相比。他对付贾巴尔的绝技,是依靠速率和低重心,闪开空间或强行一扛,在天勾愣神失位的瞬间,从劈叉下蹲压重心的状态猛然拔起,一个上篮——虽然他常描述自己“打球如老鼠,敏锐的感觉前场篮板会在哪里”,但这种急速移动、从滚地龙到蹦高虫的迅疾,才是他最独一无二的技艺,支撑着他粗鲁凶猛、无坚不摧的打法。1983年夺冠之夜,他认为自己屠戮对手,恰如阿尔-卡彭(1925-31年的芝加哥黑帮教父)。事实上,的确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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