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多少:有哪幾種擔保方式?不同的擔保方式有什麼異同?

法律知多少:有哪幾種擔保方式?不同的擔保方式有什麼異同?

在生活中,很多人對擔保方式瞭解比較少,而不同的擔保方式又有不同的責任,因此會產生很多的糾紛。按照我國《擔保法》的相關規定,保證方式分為兩種,即一般保證和連帶保證,那麼一般保證和連帶保證是如何確定的呢?又有什麼異同呢?下面用案例的方式來幫大家進行理解。

案例一:甲欠乙100萬,丙提供擔保,明確約定為一般擔保。

案例二:甲欠乙100萬,丙提供擔保,明確約定為連帶擔保。

案例三:甲欠乙100萬,丙提供擔保,未約定保證方式或者約定不明確。

根據《擔保法》的相關規定,若採用一般保證的,必須明確約定;若採用連帶保證的,可以明確約定;若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的,則保證人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也就是上述案例中,依次為一般擔保、連帶擔保、連帶擔保。

採用一般保證的,保證人享有先訴抗辯權

,即如果沒有經過審判或仲裁,並且沒有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然不能履行債務的,保證人就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

採用連帶保證的,保證人不享有先訴抗辯權,即債權人有權隨時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保證人不可以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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