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多少:有哪几种担保方式?不同的担保方式有什么异同?

法律知多少:有哪几种担保方式?不同的担保方式有什么异同?

在生活中,很多人对担保方式了解比较少,而不同的担保方式又有不同的责任,因此会产生很多的纠纷。按照我国《担保法》的相关规定,保证方式分为两种,即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那么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是如何确定的呢?又有什么异同呢?下面用案例的方式来帮大家进行理解。

案例一:甲欠乙100万,丙提供担保,明确约定为一般担保。

案例二:甲欠乙100万,丙提供担保,明确约定为连带担保。

案例三:甲欠乙100万,丙提供担保,未约定保证方式或者约定不明确。

根据《担保法》的相关规定,若采用一般保证的,必须明确约定;若采用连带保证的,可以明确约定;若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则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也就是上述案例中,依次为一般担保、连带担保、连带担保。

采用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

,即如果没有经过审判或仲裁,并且没有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然不能履行债务的,保证人就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采用连带保证的,保证人不享有先诉抗辩权,即债权人有权随时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不可以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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