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去世了,有多个子女,这种情况下房产怎么分配?

武255716632


中华民族的根本文化是孝道的传承,

经过历史长河的洗涤永不消失,是埋在我们每个人的心灵深处,更加根深蒂固的那个根……“孝”道!

“百善孝当先”,是我们中华民族每一个人的天职,不容置疑和违背,也是做人的基本原则和义务!孔老夫子有一句话说得好:“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这句话的意思是我们身上的一根头发,一片皮肤都是父母给我们的,在生活中,要保护好自己的身体不要受到伤害,否则就是对父母的不孝顺,也是对自己的不负责,难道父母不伤心吗?

我是有亲身经历的,我家的事情与上面的家庭问题基本相似。我家是农村的,有兄弟姐妹六人,在我父亲2011年去世以前,父亲和母亲与我长期住在一起,父母的衣食住行都是我一人在照顾,父亲去世后,我与母亲还是在一起生活,我们生活的很快乐。父母留下一处宅院(我们的房子连在一起的),其他的兄弟姐妹们没有谁说要父母的房子,虽然农村的房子不值钱,但是这是一个道理,也是一种亲情的演绎,也是一种家庭相处的兄弟情义,也是父母辛苦一生教育提现! 是孝道的一种传承!

关于回答的题目来发表个人几点建议:

1.孝道与房产不能等价!

父母长期与谁生活在一起,照顾父母的饮食起居等生活方便,是作为每一个子女应尽的义务,也是一种孝顺父母的正常行为,是受自家兄弟姐妹和大家的赞赏和学习的。

照顾父母的兄弟理应该拥有房产,从社会观念上来说是成立的,除非当事人放弃!

2.亲情不能毁在物质上!

同为一母生,同在一个家,家和万事兴才是我们追求的目标,如果在父母生前不能好好照顾,我们就只有惭愧和忏悔,没有在他们活着的时候孝敬父母。不能让物质蒙蔽的我们的良心,让付出的兄弟有所回报,就算兄弟不求回报!

3,法律是公平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三条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又没有特殊情况的话(比如有残疾人或是生活无来源的人,那就该多分他们一点),一般来说是平均分配。对未尽赡养义务的子女,可不分或少分遗产。尽了大部分赡养义务的子女可多分遗产.

具体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而定。以及兄弟姐妹们的态度来解决更容易些!


中国精神传承


只要老人没留遗嘱,那就只能按继承法,将老人财产等份分配。当然,如果与老人同居住的子女,能够拿出其它继承人虐待,打骂老人的证据或其它共立的约定或协议,再或者其它继承人禅让个人应得的继承份额则例外。


夕阳云笛


父母子女多不是单凭那一个守在父母身边父母的财产就是谁的,儿女都有继承父母财产的权力,除非父母留有遗嘱,不在身边的子女也未必不孝顺,父母的遗产给谁不是以那一个在不在身边为标准的。



春粟5576


这个情况情况下,老人应该是有遗嘱的!

没有遗嘱的情况下走司法程序应当是正常分配!

从人情的角度来讲、肯定是照顾老人一方多的子女自然要继承的多一些!

但是在中国这个国度是依法办事的!所以一切按照法律为准




高原草152


孝敬父母其实做好自己就行了,兄弟姐妹有得每个人性格不一样,有的不孝顺,但是做好自己就行,财产该怎么分就怎么分,除非财产多,不然也分不了什么,对父母好你的初衷也不是为了房产,如果开始就说好了谁养老谁得房产,那就谁养给谁


张军152368376


这个问题看似简单其实错综复杂。最好处理的情况是老人有遗嘱。其次是兄弟姐妹通情达理,谁在身边谁付出的多,大家都照顾他,不与他争。最不理想的是抛弃亲情,走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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