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面对黑恶势力,请勇于举报!](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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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恶势力
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
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顽疾
必须坚决依法予以打击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的《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保障群众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今年来,鲤城公安分局结合本地实际,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赶紧来看看警察蜀黍做了什么?
利用LED屏加强宣传
充分利用LED屏幕,宣传扫黑除恶。
张贴通告
张贴《关于对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进行奖励的通告》
张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
横幅标语
加强对重点场所的检查
黑恶势力具体体现在哪里?
敲黑板啦!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城中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地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 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 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11.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和组织出国(境)实施绑架、抢劫、滋扰等暴力威胁侨胞和损害我国形象的黑恶势力。
举报奖励
今年3月,鲤城公安分局发布《关于对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进行奖励的通告》,决定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举报有功人员进行奖励。
一
举报线索范围
(一)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二)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把持基层政权、横行乡里或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欺压残害百姓、称霸一方的“村霸”“乡霸”;
(三)破坏农村治安秩序,通过“霸选”“骗选”“贿选”等方式干扰破坏农村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经济资源、侵占农村集体财产的黑恶势力;
(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五)在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流动人口聚集地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硬要、称王称霸,破坏一方治安秩序的黑恶势力;
(六)盘踞在商贸集市、农副产品批发、小商品零售、建筑材料等各类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暴力收取保护费、看场费、进场费,破坏正常经营秩序的“市霸”“行霸’类黑恶势力;
(七)在建筑工地、居民小区强行供应砂石、建材,强装强卸,随意殴打、威胁商户及业主的“沙霸”“搬霸”类黑恶势力;
(八)在客运、货运、仓储物流场所控制运营路线、强拉客源、抢占客源、非法经营、暴力打压竞争对手的“路霸”“货霸”类黑恶势力;
(九)寄生在医疗机构、车站码头、旅游景点等场所强买强卖、敲诈勒索的黑恶势力;
(十)在工程建设、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雇黑佣黑,纠集社会闲散人员,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非法占地、滥开滥采、暴力拆迁、随意殴打群众的黑恶势力;
(十一)以各种“套路贷”“校园贷”“裸贷”等方式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十二)专门受雇他人插手各类纠纷,采取威胁恐吓、跟踪滋扰等手段破坏社会秩序的“讨债公司”“调查公司”“职业医闹”“地下出警队”等黑恶势力;
(十三)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十四)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存储、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爆炸物的黑恶势力;
(十五)暴力传销、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强行拉人入伙、敲诈钱财的黑恶势力;
(十六)与境外有组织犯罪团伙相互勾连,组织内地人员到境外赌博并在放贷后非法拘禁参赌人员,在边境口岸敲诈勒索出入境商户的黑恶势力;
(十七)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十八)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十九)有关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
以上均应为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线索。
二
奖励标准
对群众举报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分局给予一次性奖励。具体标准如下:
(一)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名移送起诉的,奖励人民币15000至20000元。
(二)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涉恶类犯罪集团移送起诉的,奖励人民币10000至15000元。
(三)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涉恶类常见罪名移送起诉的,视情奖励人民币500至5000元。
(四)公安机关根据线索抓获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犯罪集团头目或主犯的,奖励人民币5000元至10000元;抓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集团骨干成员的,奖励人民币2000元至5000元;抓获其他一般成员的,奖励人民币1000元至2000元。已按上述1至3项标准进行奖励的,不再按本项标准奖励。
三
举报方式
群众向公安机关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时,一般应以实名方式举报,也可采用匿名方式举报。
举报受理电话:110或22202218(刑侦大队)、22202291(治安大队)、22203417(临江派出所)、22378110(海滨派出所)、22377110(鲤中派出所)、22799110(开元派出所)、22465110(浮桥派出所)、22477110(江南派出所)、28052110(金龙派出所)、28106110(常泰派出所)。
举报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刑侦大队)、[email protected](治安大队)、[email protected](临江派出所)、1120432994@ qq.com(海滨派出所)、[email protected](鲤中派出所)、1304239311@ qq.com(开元派出所)、[email protected](浮桥派出所)、[email protected](江南派出所)、[email protected](金龙派出所)、[email protected](常泰派出所)。
来信或来人举报地址:鲤城区繁荣路117号鲤城公安分局刑侦大队、鲤城区义全街215号鲤城公安分局治安大队、鲤城区兴才路6号临江派出所、鲤城区莲灯巷17号海滨派出所、鲤城区新华北路象峰巷66号鲤中派出所、鲤城区广平仓198号开元派出所、鲤城区浮桥过洲15号浮桥派出所、鲤城区锦美街76号江南派出所、鲤城区池峰路店头街1号金龙派出所、鲤城区江南大街909号常泰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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