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大家剛拿到駕證的時候
是不是每天都迫不及待的
想要在路上飛馳一把
可開車時間久了
見多了事故
遇多了突發情況
卻越加把開車當做一件危險事情
可俗話說
初生牛犢不怕虎
總有人要試一下
實習期上高速
22日上午,嬸嬸在對一輛魯P牌照的重型半掛牽引車例行檢查時,發現駕駛員王某剛增駕A證不久,仍處在實習期,不符合單獨駕駛該車輛上高速的條件。
努力的拖延
嬸嬸詢問:車上是否有3年以上駕齡者陪同?司機:有!“那請您出示相應駕駛證。”
“好,我找找!”二十分鐘過去了……蜀黍告知其出示身份證也可,以便通過系統核實相關駕駛證信息。
實力的演繹
“我出門又不住店,不隨身攜帶身份證呢,身份證號呀?十幾位數,太長了,我記不住呀!”繼續演……
不一會兒,司機稱:陪駕的駕駛證在家找到了,拍了照片過來。眼瞅著照片裡駕駛證與本人相去甚遠。“老司機”仍狡辯:那是自己20多歲時拍的照片,有變化了。嬸嬸輕點照片,不經意發現了這樣的聊天記錄……
最終的承認
證據面前,“老司機”終於摘下面紗,坦言:自己和同伴都剛從B證增駕A證,且都處在實習期,怕被交警查到扣分才撒謊。
根據《山東省高速交通安全條例》第50條第3項之規定,蜀黍對駕駛員王某實習期上高速無3年以上駕齡陪同的行為,給予罰款150元、不記分的處罰。
其實
實習期是允許上高速的
只要滿足一個條件即可
一定要有三年以上駕齡的老司機陪同,而且他的駕駛證的最高準駕車型必須高於或和新手駕駛證的最高準駕車型相同。
之所以如此要求
是因為高速車速快
遇到突發情況
操作稍有不慎
便可能導致嚴重事故
前段時間,在瀋海高速泉州路段就發生了這麼一起事故:一男子在行駛時車輛爆胎,然而該男子不但沒有馬上撤離,還在原地淡定的換輪胎,隨後就被後來車輛撞飛身亡。
根據瞭解,後車當時正行駛在快車道上,不料前方突然出現警示牌和停著的車子,來不及剎車就直接撞了上去,跨過了三個車道與一輛大貨車剮蹭後才停下來,事故造成換胎司機當場身亡,並造成4車損壞。
分析這個事故,換胎男子在車還能走得情況下,應該把車停到應急車道而非超車道,同時警示標誌應擺放在後方150米處,才能給後方車輛起到警示作用。
後車司機的過錯一是涉嫌超速、緊急情況時操作不當,二是發生車禍時,該女子駕照還在實習期,按照規定,實習期未滿的駕駛員是不可以單獨上高速的。
當然
即使是老司機開車
也難免會出錯
所以
時刻保持一顆警惕之心
才是安全行車的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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